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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9-08-06期 第03版:茂闻·综合

我市多条道路绿化树木遭破坏

市城管执法局联合相关部门展开调查

  茂名晚报讯记者李君平绿化在城市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可是一些毁绿损绿现象仍见诸街头,成为了我市“四城同创”中的不协调音符。连日来,我市多条道路的绿化树木被恶意破坏或被随意折枝、刮皮等,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市园林管理局、公安部门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昨日上午,茂名晚报记者跟随市城管执法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迎宾二路、光华南路交汇处了解两棵大叶榕的受损情况。记者在现场看到,两棵大叶榕基本“秃”了,只剩下树杈、树枝,树根处还有多个小孔,常在附近出入的市民反映,这两棵树以前长得很茂盛,可最近都不长叶子了。据市园林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两棵大叶榕已种植30多年,一直以来都长得不错,近半年来却频频落叶且长叶少。经测量,树根处的小孔均为垂直方向,而且孔径大小、孔深度基本一致,不是自身生长或受环境影响所形成的,初步判断为人为钻的小孔。下一步,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城中派出所将会进行相关调查。
  此外,茂南区高山镇农民街一棵胸径41厘米的桃花心木遭到人为破坏,不仅根部被砍伤,而且树身被钉了多个铁架;市区油城三路的樟树树皮屡次被市民刮走,严重影响了树木运送有机物和养料。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该条例规定行为之一,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城管执法局和市园林管理局在此呼吁,绿化犹如城市“绿肺”,可以给城市带来勃勃生机、给市民带去美丽景观,希望广大市民爱护树木,不要随意破坏城市绿化;街道旁的树木属于公共绿化建设,不可私自进行砍伐或毁坏,如有需修剪的绿化树木请向相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