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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9-01-04期 第06版:茂闻.社会

妄图蒙骗“过关”

4名男子因走私废品获刑

  茂名晚报讯 记者梁奈 通讯员李燕杏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走私废品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蔡某龙、陈某新、黄某、王某东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不等,对本案扣押到的印章、矿石样品等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案情回放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新、黄某、王某东三人是同学关系,2016年9月在一次聚会后,三人决定合伙做矿石进口货物代理运输生意。2016年10月,陈某新开始联系有货源的蔡某龙,将进口矿石交由其代理进口及国内货运业务。2017年1月初,蔡某龙以云南某商贸有限公司名义通过他人介绍从台湾订购了不符合进口标准的4货柜锌矿石共88.897吨,从中国台湾高雄港发到茂名水东港。在发运前,蔡某龙已告知陈某新该批锌矿石不符合国家的进口标准要求。陈某新也在货物申报前将进口的货物含量存在问题的情况转告了黄某、王某东,并指出需要“打擦边球”(高报进口锌矿石的含量)和“技术处理”(想办法用他们的样品替换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抽取的样品用来检验)货物才能顺利通关。
  2017年1月8日,该4柜锌矿石运抵茂名水东港后,被告人陈某新叫被告人黄某、王某东准备好货物的报关报检工作。1月11日,被告人蔡某龙将其私自找人伪造的报关报检所需资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给陈某新,再由其转发给王某东,并安排人将某商贸有限公司、境外供货商的三枚业务印章邮寄给王某东。1月15日晚,黄某、王某东将事先打印出来的报关所需单证和收到的印章全部交给蔡某龙,蔡某龙在报关所需单证上签字盖章。1月18日,黄某、王某东到水东港将报关资料交给茂名某物流有限公司的报关员冯某,冯某审核后认为检验证书仅有锌的含量一项,格式不符合海关的申报要求。随后,黄某、王某东电话联系了蔡某龙,告知其有关情况。1月19日,蔡某龙在找人将修改好的检验证书通过电子邮箱转发给王某东,王某东伙同黄某将其打印后提供给冯某。2月10日,茂名海关水东办对进口的4柜锌矿石实施查验后,茂名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依法对货物进行抽样送检,陈某新于2月14日交代黄某、王某东想办法用他的样品替换抽检的样品用于检验,妄图使货物得以顺利通关,但黄某、王某东没有替换到样品。经茂名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抽样送检,该4柜锌矿石共88.897吨实为含锌的熔炼渣,而非向海关申报的“原矿经开采后破碎而得”的“锌矿石”,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法官说法
  法院认为,被告人蔡某龙、陈某新、黄某、王某东无视国家法律,逃避海关监管将88.897吨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走私废物罪。根据被告人蔡某龙、陈某新、黄某、王某东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及归案后的表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