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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9-01-03期 第05版:茂闻·综合

信宜市“人大代表调解室”成功调解两起案件

人大代表参与调解的诉调对接机制初见成效

  茂名晚报通讯员杨洪波 黎昭映摄
  茂名晚报讯记者林夏通讯员杨洪波 黎昭映近日,信宜市的“人大代表调解室”成功调解两起案件,人大代表参与调解的诉调对接机制初见成效。
  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张某与被告罗某在2018年4月16日签订了一份《车库转让协议》,协议约定被告罗某自愿把信宜某小区的一个车库转让给张某,转让价为20万元,首付8万元,被告要在2018年10月16日前为原告办理好车库过户手续,否则需支付违约金2万元。合同签订后,张某即把8万元首付款转给罗某,但是罗某收到钱后迟迟不肯为张某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经多次催促协商无果,张某只好到信宜法院起诉维权。
  信宜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叶全生经审理,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标的额不大,为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节约诉讼成本,遂将该起案件委托“人大代表调解室”进行调解。
  12月12日下午,茂名市人大代表冯朝全和人民调解员谢卫成一起到信宜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对该起案件进行调解。通过面对面的协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双方自愿解除《车库转让协议》,被告罗某在12月31日前返还8万元首付款和支付2万元违约金给原告张某。
  民间借贷纠纷案
  原告梁某和被告黎某是小学同学,两人从小在一个村子里长大。基于对老同学的信任,当黎某说他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时,梁某于2015年10月把10万元通过网上银行转给黎某,双方共同立下《借条》一份,《借条》约定黎某须于2018年10月30日把全部借款本息一次性偿还。然而,黎某并没有按《借条》上约定期限偿还借款,梁某向黎某追讨借款时,黎某一直不回复信息,甚至不接听电话,无奈之下,梁某只好把昔日的同学告上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将案件委托“人大代表调解室”进行调解。2018年12月13日,池洞镇人大代表刘星袖和人民调解员谢卫成在池洞镇大坡村“人大代表调解室”对该起案件进行调解。经过3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黎某将于2018年12月、2019年1月、2019年6月,分3期把所有借款偿还给梁某,若黎某在约定时间的任何一期未足额偿还,梁某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