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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8-12-04期 第07版:纸看茂名

信宜法院宣判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

男子收藏火药枪获缓刑

  茂名晚报讯记者林夏通讯员陈严近日,信宜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对扣押在案枪形物体、钢珠9枚、火药壶1个,依法予以没收。
  案件回放
  今年49岁的李某是信宜市某镇村民。李某的父亲去世后遗留有两支火药枪,但他却没有将火药枪上缴,而是收藏在其自建房的二楼杂物房,留作个人使用。之后,信宜市公安局民警根据线报,对李某的住所进行搜查,查获并扣押了枪形物体2支,木质火药壶1个,钢珠9枚。经茂名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从李某家中查获的两支枪形物体中的其中一支是自制火药枪,可击发;另一支由于扳机故障不能击发,不能确认是否为枪支。检察机关以李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向信宜法院提起公诉。
  法官说法
  信宜法院对该案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认罪,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其宣告缓刑,对其基层居住社区不会产生不良影响,依法应对其适用缓刑。对公安机关扣押的2支枪形物体、钢珠9枚、火药壶1个,应予以没收,并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根据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该案宣判后,承办法官许奕文介绍:当前,涉枪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并与黑恶势力犯罪、聚众斗殴犯罪、开设赌场犯罪、寻衅滋事、绑架等多发性严重暴力犯罪活动相伴相生,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信宜法院对涉枪犯罪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为辖区稳定和谐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去年以来,该院共依法审结涉枪犯罪案件23件,惩处犯罪分子24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