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终端下载:

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8-12-03期 第09版:纸看茂名

偷鸡贼频盗村民家鸡

低价转卖给酒家

  茂名晚报讯 通讯员夏宇 记者刘锋兰 近期,高州潭头接连发生多起家鸡被盗案件,起早贪黑养了一年半载的家鸡被盗,群众纷纷诉至派出所。为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潭头派出所严密部署迅速出击,于日前抓获了偷鸡贼和销赃人员,追回被盗家鸡80余只,为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000余元,并于11月28日将犯罪嫌疑人容某见和潘某辉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自辖区发生家鸡被盗案以来,潭头派出所高度重视,广泛收集线索,积极调取相关监控视频进行集中研判。民警发现,潭头、山脚、亁坡三个村委会的偷鸡案件作案手法极为相似,经过对作案时间、作案手法、嫌疑人特征的综合分析研判,办案民警锁定了一名有重大作案嫌疑的男子。由于案发时间均为深夜,嫌疑人相貌特征较为模糊,民警一时无法确认嫌疑人身份。
  但再狡猾的狐狸也有露出尾巴的时候。通过反复比对监控视频,民警发现偷鸡贼都是单独作案,且在盗窃得手后就会消失在潭头村和山脚路口之间的监控盲区。办案民警认为偷鸡贼极有可能在这期间将赃物转移或者出售了,于是针对该区域开展摸排调查工作。在走访期间民警获得一条重要线索,据群众反映,区域内一家名为“彩鸿酒家”的饭店鸡的味道非常好,均是难得的正宗“走地鸡”,但酒家老板几乎不养殖家鸡。民警针对“彩鸿酒家”的进货渠道和鸡只销售进行了大量调查,初步认定该酒家有销赃被盗家鸡的重大嫌疑。10月15日,办案人员果断对该酒家实施清查,依法扣押了圈养在酒家后院的一批鸡只。
  经审讯,酒家老板潘某辉交待,其酒家后院圈养的鸡只是从一男子手中以每只50元的价格买来的,虽明知是赃物,但价格低廉利润巨大,不惜铤而走险。民警根据潘某辉的供述,锁定了一名绰号为“大贼”(其名容某见,有盗窃耕牛和家鸡前科)的惯偷。
  次日,“大贼”落网,经审讯,容某见如实交待了自2018年7月以来多次在潭头、山脚、亁坡等村盗窃家鸡家兔并低价转卖给“彩鸿酒家”的犯罪事实。
  目前,“大贼”容某见以及潘某辉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提请人民检察院逮捕,追回的被盗家鸡已悉数返还给受害群众,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