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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8-11-22期 第03版:纸看茂名

市工商局负责人做客“民声热线”接受市民咨询

开办企业时间将压缩到 5个工作日以内

  茂名晚报讯记者张丁文 昨日,茂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做客“茂名民声热线”直播节目,就我市商事制度改革、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商标广告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及本单位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勤政廉政等情况,接受广大市民的咨询、投诉和建议。
  问:国家、省和我市对压缩开办企业时间做了哪些改革部署?
  答:今年5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明确要求,2018年年底前,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要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个工作日减至8.5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上半年,在全国范围实现上述目标。
  我省出台的《广东省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和《广东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行动方案》提出,在2018年年底前将全省开办企业时间整体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在实施范围、进度安排、改革力度上均高于国务院的改革要求。为此,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税务局、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压缩开办企业时间的工作方案》,对接国家有关压缩开办企业时间改革的顶层设计,为我省此项改革的推进设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尽快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
  我市出台的《茂名市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2018年年底前全市开办企业时间整体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根据省的统一部署,我市自2018年11月1日起启用“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整合相关部门与开办企业有关的业务系统,为申请人提供开办企业“设立登记、刻章备案、银行开户、申领发票”一站式服务以及业务办理进度实时查询,实现开办企业各程序“一窗受理”,压缩开办企业全流程时间至5个工作日内。
  问:网购退货有哪些规定,应该注意些什么?
  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消费者应特别注意:
  适用行业包括远程销售:采取网络、电视、话、邮购等远程方式销售商品的行业。非固定场所销售:采取上门推销、直销等非固定场所方式销售商品的行业。
  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收到商品时间按《民法通则》第154条规定计算;消费者必须保证商品完好,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支付。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无理由退货义务,超过十五日拒绝退货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6条规定予以处罚。
  问:如何辨识网络传销?
  答:要辨识传销首先要清楚什么是传销,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被发展人员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拉人头”传销、骗取入门费传销、“团队计酬”传销。现在传统聚集型传销,经过多年的打击,在我市已基本无立足之地,群众的防范意识也大为增强,但网络传销由于是新事物,隐蔽性很强,包装得更冠冕堂皇,而且大多以投资、购物平台等面目出现,却使很多群众受骗,但无论它面目怎样变换,其行为的实质是不会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