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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8-11-05期 第09版:纸看茂名

工商农业部门为稻农挽回损失1.6万元

  茂名晚报讯 记者林夏 通讯员陈华生 卢明志 近日,高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山工商所来了几位老农,一进门就直奔所长室,紧握所长的手,热情激动地感谢工商部门、农业部门真心实意为百姓维权。
  据了解,今年7月,高州市平山镇大仁庙村委会的农户黄某到大仁庙某农资经营店,购买了1公斤左右的某牌子水稻种子回家播种,秧苗起初茁壮生长,但秧长到30公分时突然禾叶转黄,秧苗逐渐枯死。同村几户农户播种的秧苗也出现同样现象。他们认为是水稻种子惹的祸,找种子经销商索赔,多次协商均无果。
  于是他们向大仁庙村委会反映情况,该情况很快上报到平山工商所、高州市农业部门。工商所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现场勘察核查情况,据不完全统计,出现同样枯萎症状的共有15户,达50亩。其后,高州市农业局、高州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组织镇政府、经销商、供货商、农户代表一起进行了调解,但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10月上旬,平山工商所再次组织调解,消费维权工作人员向当事人详细讲解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晰了各方的权责,最终,达成一致和解的协议:由经销商及供货商共同出资,以每亩300元的费用补偿给农户,具体亩数由村委会按户核实,造册发放补偿款共16000元,双方当事人互不再追究任何责任。
  至此,该起水稻种子的消费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