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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8-10-23期 第12/13版:专版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矿业权和公共产权等公共资源交易于一体

全交易流程公开 全方位服务社会 接受群众监督

建设工程评标评审专家问题释疑

  文/图茂名日报全媒体记者朱杰祺 吴昊 通讯员杨华山
  2013年1月至2018年9月,全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含抵押鉴证)11495宗,成功交易金额1594亿元,为财政增收节支112.8亿元。其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交易业务(含抵押鉴证)7882宗,成功交易金额1117.1亿元,为财政增收节支62.9亿元;各区、县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公共资源交易业务3613宗,成功交易金额476.9亿元,为财政增收节支50亿元。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2年12月27日成立,将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以及市政府其它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职能进行整合,组建成立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茂名市人民政府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茂南区、电白区、高州市、信宜市、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继成立,作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分平台,业务上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垂直管理,按照“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业务流程、统一交易编码、统一在线监督、统一技术规范”的“五统一”要求开展业务,构建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包括:承担茂名市的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企业股权、公有资产经营权与所有权、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等公共产权交易;承担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和公共物品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管理、协调、服务等工作。
  ●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省专家库)专家抽取系统是由哪个部门开发建设的?
  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开发建设的。
  ●茂名市何时开始使用省专家库?
  根据《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使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的通知》(茂公资办函〔2018〕1号)要求,从2018年3月1日起,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相关评标评审专家一律从省专家库中抽取,同时茂名市本地专家库停止使用。
  ●考虑到专家来回的路程远近及利于评标活动按时顺利推进,是否可以抽取省专家库茂名市附近地区的专家?
  根据《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评标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6〕128号)文精神,可以在省专家库设定抽取茂名市附近地方的专家,目前全省(含省交易中心)共有17个地方设定附近区域抽取专家。
  ●在专家抽取过程中有哪些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现场?
  有行业监督部门、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市交易中心(县级项目还需县交易中心人员)等单位的人员在现场,监督人员见证专家的抽取,整个抽取过程均在监控下进行,实行实时录像及录音。
  ●专家抽取需要行政监督部门审批吗?
  根据粤府办〔2016〕128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是招标人的权利,专家库管理部门不得以任何条件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抽取专家,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审查、审批程序。
  ●专家抽取系统是否有人为操控专家的可能?
  不可能。该系统由省交易中心开发建设,服务器在省中心,全省各地市交易中心必须经省交易中心授权才能开通网络终端进行抽取,网络终端所有的功能和权限均由省交易中心设定。全省各地市网络终端具备的权限有:项目抽取登记、点击抽取、抽取备案、统计查询、通知查阅、在线咨询及建议等。
  ●专家如何确认出席评标会?
  专家抽取系统通过纯语音通知方式通知已抽中的专家,并通过手机按键引导专家进行操作,当专家确认参评了,系统随后会发送短信辅助提醒专家,短信内容包括出席评标会的集中时间、集中地点、评标所需时间,确认出席专家按短信内容出席评标会。如确因信号、手机等问题无法收到短信的专家,还可以登陆专家库桌面系统查看并点击重发短信,也可回拨省专家库语音通知电话查询。
  ●专家抽取结束后,是否可即时知道所抽取专家名单?
  不知道抽取专家名单。整个专家抽取过程只显示所抽到的人数,无法看到所抽取的专家的任何资料。根据系统的设定,确定出席的专家名单,只能在专家集中时间前30分钟内系统解密后才可以打印专家名单,才知道专家名单。
  ●被抽中并确定出席的专家,到集中前这段时间,专家的吃、住、行由谁解决?是否知道专家何时到达茂名?
  专家从确定出席到签到这段时间内的吃、住、行均由他们自行解决的,具体费用在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按《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暂行标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暂行标准〉贯彻实施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支付。专家何时到达茂名是其个人行为,不知道其行踪,只要求专家根据短信内容明确的时间准时到达集中地点,参加评标活动。
  ●如果专家临时需要请假或咨询相关问题怎么办?
  专家因故确需请假的,在项目集合时间2小时前通过网上或语音系统自助请假,系统将自动补抽专家;如专家需咨询相关问题,可拔打专家抽取室内固定电话,该电话为录音电话,且无来电显示。
  ●若个别评标专家要求支付高额的评标费,或迟到情况非常严重的,该如何处理?
  如专家确存在履职负面行为的,将根据《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考评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省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并处理。
  ●粤府办〔2016〕128号第十条“其评标评审专家应当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的“随机抽取”如何理解?
  根据该规定,只要在省专家库系统内抽取专家,无论是在系统内21个区域随机抽取或选定个别区随机抽取,都属随机抽取,都符合省文件规定。
  ●评标评审专家如何入库?
  根据粤府办﹝2016﹞128号文的规定,只要符合要求,专家可自行登录省专家库(http://zjk.gdzbtb.gov.cn)注册登记,并录入相关资料。同时提供纸质资料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市中心初审并汇总到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省中心终审后入库。

  交易业务介绍

  建设工程交易
  招标方式主要有两种,分别是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建设工程项目进场交易须知
  1、招标代理或招标人获得了有效的CA证书,在交易中心激活,登录交易平台,完成企业库信息录入;
  2、在交易平台完成业务申报;
  3、提供以下资料:
  
建设工程招标进场交易登记表(中心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jyzx.maoming.gov. cn/);
  
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行业主管部门已核备的原件);
  
招标文件(行业主管部门已核备的原件);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电子光盘;
  
工程项目招标备案登记表(原件);
  
招标代理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所有资料一式一份,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招标单位公章,于招标公告发布前1工作天送至交易中心,业务申报在公告发布前1工作天完成。
  土地矿业权和公共产权(股权)交易
  目前,主要业务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矿业权出让、产权交易、耕地储备指标交易、土地使用权转让鉴证、土地使用权抵押鉴证等。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矿业权出让、产权交易、耕地储备指标交易等业务的交易流程如下:
  窗口受理(接受委托)→编制交易文件→发布交易公告→接受竞买(卖)人申请→竞买(卖)人按规定交纳竞买(卖)保证金→网上竞价(含限时竞价)→摇号(仅限于耕地储备指标交易)→成交确认→竞得资格审查→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易结果公示→归档。
  
公告时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不少于20日,转让不少于15日,矿业权出让不少于20个工作日,产权交易不少于15日,耕地储备指标交易公告期限为20天;
  
挂牌时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不少于10日,矿业权出让不少于10个工作日,产权交易不少于5个工作日;
  
耕地储备指标交易竞价时间为公告有效期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如有两个以上竞卖人的报价均为交易最低价的,需要进行摇号确定成交方。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鉴证业务交易流程如下:
  土地使用权转让鉴证窗口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
  土地使用权抵押鉴证窗口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政府采购交易
  政府采购交易主要采购方式有六种,分别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谈判、询价等法定采购方式。各种采购方式的交易流程如下:
  一、公开招标
  网上受理(接受委托)→采购人发送需求→编制招标文件(5工作日或重大项目可延至≤15工作日)→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20天)→接受供应商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标评标→采购人确认结果→发布招标结果公告(公告期1个工作日)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0天内完成签订合同)→归档。
  二、邀请招标
  网上受理(接受委托)→采购人发送需求→编制邀请招标文件(5工作日或重大项目可延至≤15工作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组织资格预审→发布预审结果公告(公告期1个工作日)→向各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发出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20天)→开标评标→采购人确认结果→发布招标结果公告(公告期1个工作日)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0天内完成签订合同)→归档。
  三、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采购
  网上受理(接受委托)→采购人发送需求→编制竞争性谈判(磋商、询价)文件(5工作日或重大项目可延至≤15工作日)→发布竞争性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竞争性磋商公告期不少于10天)→接收供应商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组织谈判(磋商、询价)会→采购人确认谈判(磋商、询价)结果→发布结果公告(公告期1个工作日)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30天内完成签订合同)→归档。
  四、单一来源谈判
  组织专家论证→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财政局审批→网上委托受理→采购人发送需求→编制谈判文件(5个工作日)→接受供应商报名→组织谈判会→采购人确认谈判结果→发布谈判结果公告(公告期1个工作日)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30天内完成签订合同)→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