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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8-10-12期 第07版:纸看茂名

东岸工商所查处一宗 网上发布食品违法广告案

  茂名晚报讯记者林夏通讯员曾颜芝陈华生近日,高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岸工商所依法查处了一宗网上发布食品违法广告案件,维护了辖区公平竞争秩序。
  据了解,今年8月,市民赵先生在某网购平台上一间名为“高州某某特产”的销售网店,购买了价值为9.9元的花茶。该店地址在高州市东岸镇,商家对外宣传该产品是减肥茶,能排毒养颜。赵先生认为该产品不是保健品也不是减肥药,投诉商家虚假宣传。
  据市民赵先生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的投诉,2018年8月,该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网店的宣传内容和该网店负责人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调查,该网店上的商品详情信息含“【买2送体验装】桂圆红枣枸杞养生茶柠檬菊花减肥养颜排毒组合”等内容,对其商品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其中“减肥”属保健功能用语,而该商品的外包装未标有药品或保健品的标识及生产许可证编号。工商部门执法人员依法对该网店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实: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了《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的规定,构成了利用互联网中商品详情信息,发布违法广告行为。目前,工商部门依据《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并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要分清是普通食品或保健食品,不要盲目相信商家的广告宣传,更要防范虚假广告的蛊惑人心,避免上当受骗;也希望大家若发现网上有违法广告的宣传行为,请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