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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8-09-08期 第03版:纸看茂名

严把案件质量关维护公平正义

我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茂名晚报讯 记者郭瑞祥 通讯员 李泳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市检察机关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以服务和保障茂名发展稳定大局为主线,全方位发挥检察职能,强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有序、有效向纵深发展。

全面强化管理 促进社会治理
  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领导亲抓,全面强化管理。建立了联席会议、案件会商、督查交办、线索摸排、信息报送等15项工作机制,下发了23份制度性文件,落实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经费,并让有能力、敢担当的优秀干部配备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线。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形成了全市“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同时,依靠群众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深入基层镇、村调研发动,设点宣传22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培训41次;张贴宣传标语24条,制作宣传栏目、展板15次,发布扫黑除恶相关微信微博41条。高州市检察院干警深入高州市大井镇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现场为群众解答扫黑除恶相关法律问题,现场接受群众控告和举报,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而在预防犯罪、跟踪帮教、社区矫正等方面,我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作用,扩大办案效果,推动社会综合治理。通过及时依法处置在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服务保障过程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最大限度净化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环境,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市检察院多次深入综治联系点茂南区金塘镇调研指导基层扫黑除恶工作,听取镇委镇政府、村委、派出所的基层扫黑除恶工作者和村民的意见建议,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把社会综合治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结合,就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等方面提出检察建议。

依法精准履职 提升打击质效
  我市检察机关依法、精准、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对黑恶势力来一次彻底的“大扫除”,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真正做到除恶务尽。
  一方面,坚持提前介入,加大打击力度。我市检察机关贯彻依法严惩的工作方针,全面铲除黑恶势力,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依法快捕快诉,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全方位高压态势,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103件350人,起诉40件101人。
  另一方面,坚持全力拓展案源,扩大办案战果。我市检察机关主动公布举报电话、举报地址,建立信访举报和线索摸排移交机制;开展案件“回头看”活动,认真查摆过往办理的涉黑恶线索;对在办案件进行系统排查梳理、串比分析,深挖案件背后的涉黑恶线索;建立定期狱情通报机制,对可能存在的案件线索及遗漏罪行进行分析研判。目前为止,发现并移交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34件,其中保护伞线索5条。

强化诉讼监督 维护法律权威
  我市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做到不纵不枉。通过强化侦查监督,坚持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及违法侦查行为,全市通过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2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强化审判监督,对于量刑畸轻畸重或适用缓刑不当的及时向法院提出抗诉;强化执行监督,对涉黑涉恶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合法性严把审查关。
  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把严格依法办案贯穿专项斗争始终,不搞指标化,不搞偏不走样不走过场。在审查以黑恶势力犯罪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中,强化案件会商,认真案件评议,对认为不构成黑恶势力犯罪,主动充分说明理由,实事求是解决争议问题。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公安机关以黑恶势力犯罪提请批准逮捕269件718人,审结认定为黑恶势力犯罪104件421人;受理公安机关以黑恶势力犯罪移送审查起诉188件484人,审结认定为黑恶势力犯罪40件104人。
  严把案件质量关,维护公平正义。我市检察机关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积极加强与侦查、审判机关及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沟通协调,落实重大复杂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严格依法公正办案,规范办案程序,强化证据意识,落实证据裁判要求,依法排除非法证据,有效防范冤假错案。据了解,电白区检察院在办理谢某香等16人涉嫌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案时,迅速成立了专门办案组,由检察长担任组长并亲自办理,严格审查案卷,讯问犯罪嫌疑人,核实相关证据,组织检察官联席会议,认真听取侦查、公诉部门意见,经审查形成了7万余字的审查报告,准确批捕16名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