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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8-05-11期 第09版:纸看茂名

电白区检察院依法从快批准逮捕

16名涉恶犯罪嫌疑人落网

  茂名晚报讯 记者张丁文 通讯员于兵万李婷婷谢某某、张某某等16人在得知政府要征收土地用于项目开发,为获得非法利益,煽动村民集资“购买”该地并种树霸占土地,阻扰项目施工、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抢走施工设备,冲击公安机关维持秩序的人墙,殴打公安民警,抢夺执法记录仪,打砸、掀翻执行公务的警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日前,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从快批准逮捕以谢某某、张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成员16人。
  谢某某、张某某等16人是电白区电城镇某村村民。2013年,谢某某、张某某等人得知当地政府要征收位于该村的一块土地用于开发房地产,为获取更多利益,便煽动村民集资购买该片土地的“股份”,交钱的村民拥有这块土地的权属,没交钱的村民视为放弃权属,签署合同后可领100元/人。后村民共集资90余万元,其中50余万元用于支付给放弃权属的村民,剩下40多万元,用于打官司、上访、购买桉树苗、阻拦施工等支出,并企图通过种植桉树苗霸占土地以获取更多补偿款,后该片土地很快被种满了桉树苗。
  2018年3月初,依法获得该片土地使用权的某房地产公司某项目开始动工建设。谢某某、张某某等人则组建“某联社”微信群,以土地权属有争议及土地上的树苗是其村民所有为由,每天组织村民驾驶摩托车到工地巡查,一旦发现工地上有人施工,就在微信群上通知其他村民前来阻止施工。3月12日、13日、15日、23日,谢某某、张某某等人多次组织村民到工地阻扰施工、寻衅滋事,辱骂、殴打、驱赶施工人员,损毁工地设施设备,甚至将工人临时居住的帐篷推倒,砸烂工人生活用品、电饭煲等所有物品,并扔到水渠里。
  3月24日,谢某某、张某某等人再次组织村民到工地阻扰施工,并强行将一台施工铲车开回村中,要求解决好土地纠纷并赔偿树木损失费。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警后到场处警,谢某某、张某某等人煽动村民阻止施工方将铲车开走,并对公安民警辱骂、推搡,冲击公安机关维持现场秩序的人墙,抢夺执法记录仪,用石头、木棒、拳脚等殴打公安民警,并砸烂、掀翻1辆警车和2辆执法车辆,致使23名公安民警不同程度受伤,其中8人经鉴定为轻微伤,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案件移送至电白区检察院审查批捕后,该院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专门办案组,由检察长担任组长并亲自办理。经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讯问犯罪嫌疑人,核实相关证据,与侦查机关召开案件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和论证,形成了7万余字的审查报告,并在3日内审结全案。经过严格审查、准确把握,认为谢某某、张某某等16人的行为属于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的“恶势力”犯罪,是重点打击的十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之一,该院分别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寻衅滋事罪依法从快批准逮捕谢某某、张某某等16名犯罪嫌疑人。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