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终端下载:

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8-05-11期 第04版:纸看茂名

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5月正式实施

我市诚信企业通关可享更多便利

  茂名晚报讯 记者梁奈 通讯员王琪 茂名晚报记者从茂名海关了解到,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这是自2014年12月1日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进行的一次重大调整。
  据介绍,此次修订的《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亮点突出,既优化了企业守信激励措施,又加大了企业失信惩戒力度,按照“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的原则,对诚信守法的进出口企业给予更多便利。其中对高级认证企业的优惠措施由4项扩展至8项,增加了免除担保、减少企业稽核查频次、细化了查验率等优惠措施,便利内容更多更实、惠及面更广更宽,使诚信守法企业更具“获得感”。对失信企业的惩戒措施也由原来的3项增加至7项,将失信企业查验率提高到80%以上,惩戒力度明显加大。
  同时,《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将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制定适合企业特点的差异化认证标准,实施跨部门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推动各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真正使诚信企业“一路绿灯”,失信企业“寸步难行”。另外,明确依据有关国际条约、协定开展与其他国家或地区海关的“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合作,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奠定基础。
  茂名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14年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茂名海关扎实推进关区信用管理改革,努力打造健康、有序的进出口通关环境。目前茂名市共有高级认证企业3家,一般认证企业22家,一般信用企业1013家。此次《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进出口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优化我省外贸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国际贸易便利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