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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8-04-27期 第07版:纸看茂名

东岸工商所查处一宗违法医疗广告宣传案

  茂名晚报讯 记者池榕 通讯员曾颜芝 陈华生近日,高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岸工商所依法查处了一宗违法医疗广告宣传案,有力维护了辖区公平竞争秩序,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当事人为了增加其卫生站就诊人数,提高宣传效果,于2017年10月15日将自行拟定的内容,委托高州市大井镇某广告店印制的两个广告牌,雇佣工人安装在该卫生站正门上方及右边,两个广告牌的内容分别为:1、悬挂在卫生站门前正上方的广告牌内容是:“治疗各种疾病;痔疮、牛皮癣、头痒、腰间盘突出……有特效治疗。”2、悬挂在卫生站门右边的广告牌内容是:“开展微创治疗;皮肤敖生物、鸡眼、黑痣、各种疤痕……等手到病除,联系电话:135××××3。”的广告字样,用于向消费者宣传的用途。
  2018年2月,东岸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时,发现该卫生站正门上方及右边张贴有上述内容的宣传广告,工商执法人员迅速开展调查。经调查,上述医疗广告内容包含“治疗各种疾病”“有特效治疗”“手到病除”等表示功效、有效率的内容。于是,工商执法人员并对该卫生站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实: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了违反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以及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违法行为。目前,工商部门依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的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就医时,不要盲目相信商家的医疗广告,更要防范违法医疗广告的蛊惑人心,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也希望大家若发现有违法医疗广告的宣传行为,请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投诉,共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