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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8-02-26期 第12版:纸看神州

2018驾驶证销分新规来了

3月 1日起实施

  •   利用“ 交 管12123”自助绑定流程示例<br>

  本报综合报道 近日,一篇《3月1日起,2018驾驶证销分新规来了!找别人扣分的注意了!》在朋友圈热转。受此影响,还有人向记者爆料说,支付宝和“交管12123”APP 一度都很拥挤,上都上不去。
  驾驶证销分要实行新规?是真的吗?真的实行了,会有什么变化?记者向交管部门、违章窗口等进行了多方求证。
成都上海等地媒体先报道
  记者在网上搜索后发现,成都、上海等地媒体都发布了这一消息。
  根据当地报道,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并定于3月1日起正式调整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的相关流程。新规实施后,从3月1日开始,通过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并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
交管部门最新回应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介绍,自2016年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应用以来,先后面向社会推出了考试预约、选号、交通违法处理等10大类130余项在线服务。目前,累计注册用户数量已达1.6亿,累计提供各类服务5.93亿次。此次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
  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查询和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减少了群众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举个例子,小王开着小李的车违停了,受到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以前,小王可带上自己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车辆行驶证等证件在自助机上处理。但3月1日以后,小王就不能直接用自己的驾照处理小李车辆的电子眼记分了,需要先实名绑定之后才能处理。
  记者对交管城管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采访,工作人员称目前还是按照既有的程序处理违章,也就是目前违章驾驶人带上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再带上车主的行驶证即可办理。
  等待办理业务的王先生表示:“照这个新规的话,以后不能随便把车借给别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