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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8-01-04期 第04版:纸看茂名

我市严禁户外流动广告

茂南公安分局多措并举推进整治

  民警与“红袖章”志愿者入户派发宣传单张以及小册子。
  茂名晚报记者岑稳摄
  茂名晚报讯 记者梁奈通讯员叶青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维护我市社会秩序,根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以及市公安局部署,市公安局茂南分局采取入户宣传、源头治理等措施,推进利用人力举牌等形式开展户外流动广告整治工作。
  入户宣传
  “以人力举牌、举旗游走或列队骑行自行车,以及利用电动车或者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悬挂广告旗帜、在道路上列队行驶,这些都是扰乱社会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的行为……”昨日下午,茂名晚报记者在站前派出所辖区看到,该所民警与“红袖章”志愿者正深入到各类店铺,派发宣传单及小册子,并细致地为商家讲解严禁利用人力举牌等形式开展户外流动广告宣传的相关法律法规。
  “去年12月31日,我们所拿到了宣传单及小册子后,一方面与街道办、居委会联系,另一方面在‘红袖章’群发布消息,动员志愿者与民警一起入户宣传。”该所民警说。
  源头治理
  除了深入店铺宣传教育,站前派出所还主动“出招”——约谈辖区内广告商家。该所民警说:“我们约谈广告商家,主要是想让他们了解法律法规,认识到这种宣传是严禁的,从而拒接为客户印制相关广告旗帜等,从源头上遏制户外流动宣传。”
  有广告商家告诉记者:“以往很多商家为了广告效果,会联系我们印制广告衫、广告旗帜等,然后利用过机动车悬挂广告旗帜等方式宣传。前些天,派出所约我们谈,我们才知道这种行为是严禁的,以后不会接这种单子了。”直至昨日,站前派出所在主动巡查过程中,共发现并查处了两例户外流动广告商家。
  另外,记者了解到,自开展该项工作以来,市公安局茂南分局通过官方微信、微博发出《关于严禁利用人力举牌等形式开展户外流动广告宣传切实维护我市社会秩序的通告》,向各个派出所发放《关于严禁利用人力举牌等形式开展户外流动广告宣传切实维护我市社会秩序的通告》等宣传单及小册子,图文并茂地列出了严禁开展的户外流动广告宣传形式。接下来,该局将联合工商、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加大对户外流动广告治理力度,维护我市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