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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8-01-02期 第18版:彩乐汇

拒绝赊销,避免纠纷

  本报综合报道 赊销,一种卖方先交付货物而延期收款的销售方式。大多数情况下,赊销的原因无非是为了“与人方便”,但更多的时候,如此买卖方式造成的却是“与己不便”。在常州就有一家彩票店老板,为赊销二字伤透了脑筋。
  据常州当地媒体报道,天宁区男子刘某在林某彩票店赊购几万元彩票,过后却玩起了消失,人间蒸发。为此,彩票店林某将“老赖”刘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刘某还款。近日,天宁法院审理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依法判决刘某立即偿还林某84236元。
  彩票赊销这在业内并不是什么新鲜事,这看似是充满人情味的买卖,背后却给双方都埋藏下巨大的风险。当下彩票行业竞争激烈,为留住老客户或者大户,所以在销售过程不少彩站站主都会代人垫资购彩,而因此产生纠纷也就在所难免。此种纠纷一般会分为两类:一是彩民长期赊账,最终无力偿还,给投注站造成损失。常州的彩票案例就是其中一个。二是彩民赊账购得的彩票中奖却被站主私吞。如深圳一位张姓彩民委托在彩票店工作的宋某帮忙买彩票,结果中了500万元。当张某索要彩票时,宋某却告诉他“忘了给他买”。巧合的是,在同一投注站,刘某购买的彩票号码与张某的完全一致,刘某最终领走了奖金。后来张某调查得知,刘某为宋某亲戚。无奈之下,张某把刘、宋二人告上法庭。
  那么,怎样才能避免因赊销产生的纠纷?其实,对于赊销将会引起的纠纷,我国彩票机构早有预见。《彩票管理条例》中的第十八条和第四十一条中明确规定,禁止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违者将责令整改并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可见,要避免赊销,无论对彩站站主或是彩民来说,还是要从自身做起,改变固有意识,坚决对赊销说不,才能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