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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7-12-08期 第04版:纸看茂名

全市公安机关再次整治内部交通违法行为

  茂名晚报讯记者池榕通讯员茂公宣11月28日至12月1日,市公安局及各分局、县级市公安局对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及其亲属的交通违法行为继续进行为期4天的集中整治。检查通报了全市公安机关民警、职工及家属共有70起交通违法行为。
  据悉,本次行动是继11月6日市局自查后,首次在全市公安机关内部同时开展的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车整治行动。清查中发现绝大部分民警、辅警、工勤人员都能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按规定持证驾驶、戴头盔和悬挂车号牌。据统计,市公安局内部人员及其亲属交通违法行为11起,其中驾驶摩托车或非标电动车不戴头盔8人次;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或非标电动车1人次;不按规定携带驾驶证2人次。涉及交通违法违规人员8人。各地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及其亲属交通违法行为59起,其中驾驶摩托车或非标电动车不戴头盔13人次;不按规定悬挂车号牌违法行为4起,不按规定携带驾驶证10人次,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或非标电动车32人次。以上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并通报全市公安机关。
  市公安局党委要求民警、职工及家属要带头遵守交通法规,树立好公安队伍形象和公信力。下步,市公安局纪检、监察和督察部门将把查处治理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此项工作常态化,依法依规查处内部人员的违法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