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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7-11-14期 第21版:新闻超市

80后夫妻因一只鸡闹离婚

法院发文先冷静3个月

  据《安徽商报》报道 婚姻免不了磕磕碰碰,可要是因为一只母鸡闹上法庭要离婚,就太轻率了。记者从芜湖市芜湖县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好在承办法官一纸《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给了双方3个月的时间好好“静静”,结果刚“冷静”了20天,夫妻俩就一起来法院撤销离婚申请书。
  据了解,芜湖六郎镇有一对80后再婚夫妻,此前丈夫王某丧偶,妻子李某离异,双方各有一子女跟着自己生活。王某和李某相识于2012年,很快确定恋爱关系,经过两年相处两人于2014年结婚,又育有一女。
  婚后李某在家做全职太太,一个人照顾三个孩子,十分辛苦,而王某整天忙于生意,经常深更半夜才回家,对李某和孩子很少关心,引来李某诸多埋怨。同时李某因孩子原因经常与前夫联系,这也让王某有些吃醋。上述这些原因,导致夫妻俩经常争吵。
  前不久,李某带着孩子前去吊唁其前夫母亲,回家时李某的前夫让李某带回一只母鸡给孩子增加营养,结果这让王某“醋劲”大发,直接将这只母鸡从窗户扔出去了,为此双方发生激烈争吵。随后王某一气之下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
  11月12日,记者从芜湖县法院此案承办法官处获悉,当时受理该案后,法院认为此二人为冲动离婚。基于实际案情,法官向双方发出了《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在该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中,法官给予双方三个月的冷静期,并提出了“再婚很不易,离婚需谨慎,婚姻需经营,且行且珍惜”的期望。
  冷静期的第20天,王某与李某一起向法院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