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终端下载:

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7-04-21期 第04版:茂名·城事

信宜法院落实执行联动机制

成功执结18宗房地产纠纷系列案

  茂名晚报讯 记者池榕 通讯员陈严 张灵近日,信宜法院成功执结18宗房地产纠纷系列案件,促使被执行人信宜市×景房地产公司依时将案款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0年2月,何某等18户业主与信宜市×景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何某等人向×景房地产公司购买其开发的某小区商品房。2015年9月,何某等18户业主受领房屋后,却陆续发现各户的《房地产权证书》登记的建筑面积比《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分别少了9-11平方米,而18户业主是按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付款,×景房地产公司多收了18户业主房价款、办证费等合计共130多万元。为此,何某等18户业主选出代表找×景房地产公司论理,要求其执行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商品房的面积差异值超过±3以上的,买受人可以选择多退少补”条款,退回多收的房价款、办证费等,但遭到×景房地产公司的拒绝。经多次协商无果,2016年4月,何某等18户业主将×景房地产公司起诉至信宜法院,请求判令其支付上述的房价款、办证费等合计共130多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信宜法院对该系列案经审理后认为,原告何某等18户业主与被告×景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原告的诉讼请求有理有据,法院分别判决予以支持。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茂名中院经二审,判决驳回×景房地产公司上诉,维持原判。但×景房地产公司在裁决生效后,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何某等18户业主遂向信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信宜法院立案执行后,向×景房地产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同时依托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线上线下查询,及时扣划该公司在银行的存款22万多元。在强大的司法威慑力和过硬的法律事实面前,房地产公司的代表人不得不承诺全力筹款支付给业主。随后,执行法官将案件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给何某等18户业主,耐心细致做其思想工作,消除其思想顾虑。最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工作,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景房地产公司同意根据判决书确定以应退购房款数额的70%作为履行标的额、以应退办证费按80%作为履行标的额退还给何某等18户业主,并足额支付诉讼费。执行和解后,被执行人×景房地产公司主动履行完毕。至此,18宗房地产纠纷系列案终于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近年来,信宜法院积极推进执行改革创新,落实执行联动工作机制,促进了执行工作不断良性发展。去年以来,该院执行案件结案执结执行案件1392件,执行到位标的为金额7717.8万多元,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