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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0-05-09期 第第4版版:中国新闻

河南“杀人犯”服刑10年后被害人“复活”

  本报综合报道 5月6日,河南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村民赵作海,被判刑关押10年后,被害人赵振晌突然“复活”的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商丘市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5月7日,记者获悉,目前,“被害人”赵振晌的身份已经确认无疑,河南省高院将很快重审此案,赵作海有望获赔偿。   据介绍,1999年5月8日,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村民在村西淘井时,从井中打捞出一具无头、无四肢的男尸,遂向柘城县公安机关报案。柘城县公安局遂将赵楼村村民赵作海列为重大嫌疑人,并于1999年5月9日将其刑事拘留。第二天,赵作海便供述了其杀害赵振晌的犯罪事实。此后,赵作海一直被羁押在看守所。   2002年11月11日,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于2002年12月5日作出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作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0年4月30日下午,“被害人”赵振晌突然现身赵楼村,使整个赵作海案的案情发生重大变化。   商丘市公、检、法三机关联合核查了该情况后,商丘市随即召开了由公、检、法相关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会议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成立商丘市处置赵作海案件工作组,对依法纠错、立案调查碎尸案等及时研究。二是商丘市公安局抓紧最后核实“被害人”赵振晌的身份,如确认无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要立即向省高院汇报,抓紧依法纠正并主动赔偿。三是商丘市公安局要抓紧对无名男尸作DNA鉴定,确认真实身份立案调查。四是商丘市检察院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案件进行评查,重点评查原办案人员有无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根据调查结果,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目前,商丘市公安机关经过认真核实,赵振晌的身份已确认无疑。省高级法院很快将依照法律对此案进行再审。   现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