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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0-04-30期 第第13版版:茂名新闻

被辞临时工冒充副局长骗财40万

目前,这名“三骗”“副局长”已被警方刑拘

本报通讯员罗丽贤 记者刘锋兰报道 身材中等、相貌周正、衣着不凡、谈吐不俗、出手阔绰……这,就是众多受骗者眼中的“茂名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莫峰。在2001年至2009年数年间,正是这名派头十足、貌似“神通广大”的“副局长”,以帮事主安排、调动工作需要活动经费为由,骗取茂名、清远、珠海等地事主数额不等的金钱,同时成功骗取市区几大酒店的信任,以公务接待签单记账的方式,骗吃骗喝,共计涉案金额高达40多万元!   这边,被骗事主的调入市直机关的黄粱美梦终成空;那边,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经侦大队的民警已用冰冷的手铐,揭开了这名骗吃骗喝骗财的“三骗”“副局长”的肮脏面目……   三地事主接连报案   最高被骗12万元   2009年年底至2010年年初,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经侦大队长黄华泰的办公室显得异常“热闹”,来自清远、茂名、珠海三地的事主莫某、李某、彭某纷纷前来报案,称自己或亲戚被人以帮忙安排、调动工作需要活动经费为由,骗取了3.5万~12万元不等的金钱。巧的是,3人报案的矛头,均直指“茂名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莫峰!   据了解,2006年6月,清远事主莫某通过朋友刘某认识了“茂名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莫峰。期间,莫峰多次表示其与清远市多名领导“很熟”,莫某与其是同姓宗亲,若工作有困难,他可帮忙;还称可帮莫某调到增城市工作。2006年10月1日,莫峰称工作调动事情已办妥,事主2007年元旦后即可报到,并称自掏了3万元来活动,事主感激不尽。数日后,莫峰以为事主办理调动手续需请领导吃饭等为由,分两次让事主电汇了3.5万元。然而,2007年元旦过后,工作调动毫无消息。尽管事主多次联系,甚至亲到茂名,莫峰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最后竟连事主的电话都不再接听。事主这才醒悟上当受骗。   在珠海工作的彭某,于1995年经刘某等人介绍认识了莫峰。后由于莫峰经常出入珠海,且常跟彭某联系,故二人渐渐熟络起来。2008年5月,莫峰又到珠海找彭某小聚,当其得知彭某有两个亲戚刚刚大学毕业,正在找工作时,莫峰当即表示其可以帮彭某这两个亲戚安排在市直机关工作,但需要一笔活动经费。彭某大喜过望,立即叫亲戚筹措了12万元交给莫峰。然而,莫峰收钱后,事情却迟迟未办妥,拖了将近一年。彭某于是到公安机关报案。   茂港区事主李某,也是被“茂名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莫峰以帮忙调动工作需要活动经费的同样手法,骗去了8万元。   临时工变身“副局长”   2001年开始招摇撞骗   莫峰,男,1968年生,高州市人,曾在茂名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做过临时工,后被辞退,现租住在茂名市委大院。   说起莫峰,茂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的民警并不陌生。早在去年年初,分局经侦大队就陆续接到关于莫峰涉嫌招摇撞骗的报案。警方立案侦查后发现,莫峰的“招摇撞骗史”最早可追溯到2001年。第一个上当受骗的事主潘某,为了帮自己的女儿办理工作调动,给冒充副局长的莫峰送去了3.5万元活动经费……   冒充副局长的莫峰,除了抓住事主急于想调动工作的心理,大肆骗取巨额钱财外,2007年至2008年间,还在市区几大酒店多次冒充副局长签单记账消费,骗吃骗喝,累计骗取消费金额高达72596.4元!   曾被判缓刑 今再落法网   骗吃、骗喝、骗财,“三骗”“副局长”莫峰无视国法,公然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影响相当恶劣,引起市、区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2009年4月接到首宗报案后,经侦部门立即将莫峰列入重点管控对象。茂南分局经侦大队经过一个多月来的全力侦查,于2009年5月20日晚上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莫峰。   2009年5月20日,莫峰因涉嫌招摇撞骗罪被茂南分局依法刑事拘留,6月26日经茂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由于莫峰归案后坦白交代罪行,积极退还全部赃款,有悔罪表现, 2009年10月14日,茂南区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依法判处莫峰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本以为案件已真相大白,尘埃落定,岂料判决后再有3名事主前来报案,牵出“副局长”莫峰更多不为人知的招摇撞骗史。茂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经再次立案侦查,初步证实了莫峰在清远、珠海、茂名三地所犯下的招摇撞骗事实,并于2010年4月10日,在莫峰位于市委大院的住处将其抓获。   目前,莫峰已被茂南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