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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0-02-14期 第第02版版:国内

安监总局:

从严查处违规销售烟花爆竹

安监总局日前表示,在最近组织开展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督查中,发现一些地区部分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违规销售礼花弹等A级产品;有的生产企业受经济利益驱动,违规将A级产品标称为B级产品出售。 为此,安监总局要求各地组织开展经营环节的安全检查,对违规向烟花爆竹零售点供应A级产品的批发企业,以及销售A级产品和非法产品的零售点,一律依法从严处罚,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取缔。安监总局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条件的审查,严格实行专店经营,并防止出现集中、连片经营烟花爆竹现象。 安监总局还要求坚决杜绝生产企业将A级产品标称为B级及以下产品出售的现象;要求生产企业签订产品销售合同时必须查验购买企业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严禁向未取得A级产品经营许可的批发企业销售A级产品;发货时,还应查验产品运达地公安机关批准的运输许可证,发现无运输许可证或运输许可证载明事项与实际不符的,不得发货。 同时,安监总局还要求各地从严审批烟花爆 竹批发 企业 经营范围,对经营区域内无专业燃放企业、A级产品无明确合法销售渠道以及不具备相应仓储设施条件的批发企业,一律不得许可其经营A级产品;已经许可的,要立即纠正,撤销相关许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