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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0-02-01期 第第08版版:消费周刊

高州市消委会去年受理的投诉情况显示

七成消费投诉涉及商品质量问题

本报讯(记者 温国 通讯员 陈华生梁绮)去年,高州市消委会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把提升消费维权服务效能,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促进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据统计,去年该消委会共接到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电话总量1800个,受理申诉154宗,成功处理151宗,解决率达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5万元。 商品质量问题不容忽视 去年该消委会共受理投诉154宗,投诉质量问题的有110件,占投诉总量的72%,居各类型投诉的首位。从投诉商品类别看,家电、手机类最多,有84宗,占投诉总量的55%。产品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产品说明与实际功能不符、功能失灵、不能正常开机、非正常关机、夸大功能误导消费者、手机液晶屏显示故障、通话质量差、水货、无入网许可证等。另外,一部分商家的售后服务意识还比较薄弱,表现为售后服务不到位、“三包”承诺无法兑现、经营者与厂家互相推诿责任、质量故障推说为人为原因、保修期内收费及维修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不予换货,规避法定义务、经营者在发票和维修单据上不做记录等。例如:市民吴先生在市区某商场购买了一台冰柜,买回家使用不够一个月,吴先生就发现冰柜不能制冷了,他马上致电商场说明情况,商场派来了维修工人对冰箱进行维修,但是修好后使用不久又再次出现相同问题,吴先生多次致电商场反映情况,但是商场维修人员却以各种理由进行推托,迟迟没有上门修理,因此,吴先生对该产品丧失信心,要求整机退换,但商家却以该机已经维修过一次为由,拒绝了吴先生的要求,双方多次交涉都无法达成一致,吴先生无奈下只好向消委会投诉。消委会接报后,马上找到纠纷的双方进行了调解。根据吴先生提供的购物发票,很快就理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在各方的积极协调下,商场方同意为吴先生免费退换一台同型号的冰柜,吴先生对处理表示满意。质量问题是商品消费投诉的常见问题,因此消费者在购物时,必须向商家了解清楚 商品的有关信息,索取正规发票和产品说明书等资料,并要求商家依照实际情况 填写好 “三包”凭证,以便在发生消费纠纷时能够为自己维权提供有力证据。 建材类投诉呈上升趋势 去年,该消委会接获的建材类申诉比往年有所增加,投诉共有14宗,占申诉总量的9.2%,主要问题表现在水泥捣制不凝结、瓷砖爆裂等,其中有关水泥质量的投诉最多,有10宗,占建材类申诉总量的71.4%,成为建材类申诉的重点。 网上购物纠纷维权难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电脑、互联网进入了千家万户,网上购物也渐渐从一种时尚转变成了一种基本的生活习惯,成为了一种新的消费观念。但是由于互联网的特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尽完善,网上购物消费存在着很多的消费陷阱。从2009年该消委会接到的十多宗网上购物投诉情况来看,完善网上购物安全体系十分有必要。网上购物纠纷主要表现为:商品质量差、拖延发货,货不对板,而且网上购物多经过快递公司送货给消费者,易产生责任难分的现象,当消费者收到货物后发现损件或少件时,商家和快递公司就会互相推卸责任。另外,网上商家主要依靠网络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其身份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很难得到保证,容易造成商品售后无保障,无法享受“三包”服务,发生纠纷后难以取证,难以维权的局面。如张小姐来电投诉,她最近在网上某商城购买了一台手机,拆开快递包装后却发现货不对板,她马上要求快递人员退货,但是快递工作人员认为自己只是负责送货,不负责货物退换,让张小姐向商家索偿。张小姐随即联系网上商家要求退款,但是遭到拒绝。该消委会的工作人员接报后积极帮助张小姐维权,但是因为网上购物没有发票等有效证明,而且网店地址不详,联系电话无人接听,使得维权之路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