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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0-01-13期 第A10版:中国新闻

向青少年传播淫秽物品将重罚

本报综合报道 记者昨天从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09年1月至10月,全国法院共受理涉及传播淫秽物品等刑事犯罪案件1414件、174人,审结1273件、1580人。各地法院将加大力度审理涉及手机淫秽色情信息犯罪案件,对于向青少年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将被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 “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涉及的刑事案件主要涉及走私淫秽物品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传播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淫秽表演罪,非法经营罪等罪名。 网络淫秽色情一直是 “扫黄打非”工作的重点整治目 标,近期对手机淫秽色情网站的打击备受社会公众关注,也是 “扫黄打非”工作的重 中之重,各级法院将对该类案件的犯罪分子彻查严处,最高法院也将出台相关司法解释。“ 扫黄打非”办公室主任朱和庆说,为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控制打击面、重视打击效果,各地法院将对 “涉黄”案件中的累犯、 团伙犯罪中的主犯、情节严 重的犯罪分子、以及向青少 年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从重处罚。 另据新闻出版总署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司副司长、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人毛 小茂介绍说,全国209年共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6595.8万件,其中违禁出版物48.5万件,淫秽色情出版物144.3万件,侵权盗版出版物5684.4万件,非法报纸、期刊278.6万件。关闭未备案网站13.63万余个,关闭或屏蔽淫秽色情网站1.5万余个,其中手机网站1.1万余个,删除网上不良信息150余万条,其中80%-90%的网站服务器设在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