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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0-01-13期 第第02版版:要闻/时评

“先污后治”毒土地

○吴之如

《现代快报》报道,苏州化工厂搬迁后,撂荒近2年的数十公顷毒土地上,如今长满了一枝黄花等杂草。而要治理这片毒土地,不管采用哪种方案,费用都将需要几个亿或十多亿,而且治表难治本,治理过程中,还可能会出现二次污染。 化工企业往往很赚钱,但是化工企业又常常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许多年来,一些地方公仆们在处理这一对矛盾时,运用的法则和策略是 “先污染后治理”。因为不让污染,一些工艺并不先进、排污十分严重的厂子根本就建不起来,这相当赚钱的项目就得泡汤,这令他们的“政绩”梦做不 下去,创收 算盘打 不起来,岂不扫兴。何况,公仆们自己的住所离这些 污染企业远 得很哩,再 有多大的有毒污染 物被排 放到 土地上、 江河里、 天空中,有 居住在附 近的数万 数十万百姓顶着, 公仆并 无太 大的受威胁之忧。 其实,这样急功近利的公仆,未免鼠目寸光。即便自己当政的地方一时GDP飞升之快,个人政绩之显,会带来莫大的荣耀和官阶的飚升,但严重的环境污染却坑害了当地的广大民众,随之而来的骂名很可能会伴这些污染官的一生甚至更久远。而且,当此全国上下普遍注重在经济建设中学习和运用科学发展观的形势下,依靠大量上马污染企业带动地方经济超前腾飞的想法,早已显现其落后甚至愚昧的一面。因此,在地方经济发展战略中,对于工业项目的选择至今仍然抱着“先污染后治理”的态度,实在是应当坚决摒弃的过时意识。要知道,当污染严重的企业给政府上缴了一点税收后,对周边百姓的生活环境以及对当地长远的投资环境所造成的恶劣的负面影响,很可能是政府再投入多少倍于这点税收数额的治理资金,也都无法完全恢复生态环境的本来状况了,这般赔本生意、折腾买卖果真花得来去做吗? 有道是 :“先污后治”毒土地,水清天蓝遥无期;环境保护当鸡肋,坑民祸国也出奇! 环境保护早已被定为我们的国策。苏州化工厂虽已搬迁,却遗祸不浅的教训,足为许多地方公仆在经济建设工作中可资借鉴的一面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