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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0-01-04期 第第6版版:晚报论语

拆迁“株连”的根子是“权力通吃”

李万友

前不久,拆迁条例“大修”闹得沸沸扬扬,有评论建议要“谨防拆迁上演最后的疯狂”。果不出所料,随后不少地方上演了这种咄咄怪事,甚至疯狂到拆迁“株连”地步:山东聊城东昌府区40余公职人员亲属未签拆迁协议,被通知将“开除”。而拆迁项目无合法手续,该区郭副区长则辩称:“政府做的事就是合理合法”,还向户主扬言“妨碍拆迁工程”,“让你蹲监狱”。 看到这样的新闻,愤怒油然而生。根源在于,我们一次次见识了权力的暴戾,强硬的态度,拆迁的彪悍,也每每刺痛着我们敏感的神经,却又无法终结。无论如何,“株连”都是既不合理又不合法的事儿,说白了,无异于恃强凌弱、要挟公职人员,抑或普通公民,势必会影响单位和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也是对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公然“挑战”。但在某些官员包括单位和政府部门眼里,却又是那样“合理合法”,以至于被滥用到淋漓尽致的地步。以该事件为例,不合法拆迁都说成、或者在他们眼里根本就是 “合理又合法”的,想必拆迁“株连”也如出一辙。 明明知道 “株连”要不得也不该,又有 “前车之鉴”本该 “后车之师”,偏偏就是难以割舍,而另一方面却口口声声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这种 “说一套,做一套”言行不一致的表现,不仅是自欺欺人、自取其辱的体现,还是对相关公职人员权利的肆意侵犯和践踏,更重要的是,对公众的智商也是一种莫大的侮辱,难免令人失望。而 “ 株连”又那么频繁,虽没有直接侵犯“多数人”的权利,但间接事关公众利益,说不定今天不是“受害者”的,明天就可能是,能不愤怒?恐怕不想愤怒都不可能。 最具讽刺意味的是,这年头“株连”比比皆是,某教师超生其同事被扣第十三个月工资,弟弟不拆迁不让哥哥建新房,司机酒后驾车乘客要挨罚,个别户主拖欠暖气费停止集体供热,父母被行政拘留孩子报考军校派出所不盖政审章,妻子被炒“鱿鱼”丈夫也遭辞退等等。凡此种种,皆是“株连”开出的恶之花,而仅拆迁“株连”就不胜枚举,湖南、贵州、山东等地都出现过,其中又以湖南郴州嘉禾强制拆迁“株连”公职人员——“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就影响他一辈子”名扬四海。可见,“株连”之疯狂,委实怵目惊心。 如果从根本上来看的话,“株连”大行其道的罪魁祸首还在于“权力通吃”,又疯狂重复上演的话,无疑是权力扭曲的生动再现。令人忧心的是,在权力扭曲之下,谁的权利都有可能被剥夺。但公职人员也好,普通百姓也罢,都是国家的公民,作为公民,两者的权利同样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公权也应依法尊重前者的“权利”——注重“公民平等”的原则,而不能以砸饭碗来要挟他们。 看来,权力还需深刻领悟“法无明令授权即不可为”的行事准则,也说明规范和限制权力,严惩“株连”行为势在必行,且迫在眉睫。否则,更多的“株连”会接踵“合理合法”重来。毕竟,孟德斯鸠“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之说,千真万确是万古不变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