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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0-01-01期 第第4版版:民生新闻

两城中村两违建昨被拆除

均未报建取得建设手续

城管部门提醒欲搞建设的业主,必须遵守《城乡规划法》规定,取得相关审批手续之后方可建设,切莫顶风抢建,以免被拆遭受损失。 本报记者刘锋兰 通讯员曾强摄影报道 昨天,城管部门又拆除了两栋违法抢建房屋。自去年11月以来,市城市管理局强势推进拆除违法建筑物工作,狠刹抢建之风,维护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正常秩序。但依然有个别业主抱着侥幸心理,在未取得建设手续情况下抢建房屋,结果可想而知,最终遭受损失的还是自己。为此,城管部门提醒那些欲搞建设的业主,必须遵守《城乡规划法》规定,取得相关审批手续之后方可建设,切莫顶风抢建,以免被拆遭受损失。 两抢建房屋被拆 昨天上午,市城市管理局组织数十名执法人员前往市区石鳌塘村,对该村一栋违法在建楼房进行拆除。该楼房占地面积近100平方米,砖墙已建好,并已安装天面模板。据执法人员称,一个星期前他们发现屋主在此建造楼房,但屋主尚未报建取得建设手续。城管部门于2009年12月25日对屋主下达通知书要求屋主停建,当时该楼房才刚建好基础。此后,城管执法人员多次前往监察,多次要求屋主停工,劝告屋主欲继续建设必须先到相关部门报建取得手续。但屋主依然继续抢建,短短一个星期即建好了砖墙。为震慑违法抢建行为,城管部门依法对此违法在建楼房进行拆除,在拆除天面模板和部分砖墙后,屋主表示愿停工配合城管部门工作,取得建设手续后再建。 随后,市城市管理局又组织执法人员前往市区官渡路官渡大村拆除了一栋违法在建房屋,该房屋占地面积70多平方米,是一栋砖瓦结构的平房。城管执法人员209年12月25日对相关责任人下达停工通知时,该房屋才开始建设基础,但城管部门的停工通知以及之后的多次教育劝告,并不能使该房屋建设停止下来。 切莫顶风抢建以免被拆遭损失 城管部门对这两栋违法在建房屋强行拆除时,不少围观村民都觉得很可惜。市城市管理局有关人员表示,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房屋等,必须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凡未取得建设手续即擅自建设都是违法的。为了对人民群众负责,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请群众切莫违法抢建。城管部门将继续严控源头,始终保持对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坚决刹住违法抢建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