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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0-01-01期 第第07版版:专版

关于公示茂名市2009年度“十大模范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代表法》,激励代表履职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代表的模范作用,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进步,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在我市的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茂名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开展“十大模范人大代表”评选活动。现将由各方面推选出来的20名茂名市2009年度“十大模范人大代表”候选人向全市公示。 公示时间7天。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人大常委会选任工委反映和举报公示对象的问题(受理电话:2911236、2911782)。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