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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09-12-31期 第第5版版:茂名新闻

我市召开法治建设辅导报告会

公权不能用来牟取私利

本报记者刘锋兰报道 昨天上午,我市在茂名影剧院召开法治建设辅导报告会,邀请广东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宇航作题为 《法治社会的心理基础》的辅导报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何成华主持报告会。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驻茂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及法制科科长参加了报告会。 张宇航在报告中首先指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党执政理念的完善,从政权与政府建设、经济发展阶段、群众诉求和利益调整等三方面看,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在于:一是要用法律确立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合法执政;二是要用法治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三是要用法治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监督公权正确使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随后,张宇航详细阐述了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心理基础。 报告会从 “树立法治治权的观念”、“树立‘刀治’与‘水治’结合的理念”、“弘扬以民为上的奉献精神”、“具备和谐包容的心态”、“具备 ‘一分为三’的思维方式”、“树立正确的‘舍得’观”等6方面着重论述了公务员和社会管理人员法治素质的心理基础。张宇航指出,法治不仅仅是治人,还要治权;不仅仅是治别人,还要治自己。公务员手中的权力是公权,只能用于为公众和社会服务,不能用来牟取私利。必须警惕权力和敬畏权利,警惕权力是官员的觉醒与公众的期盼,敬畏权利是公众的觉醒与官员的责任。监督政府、规范权力运用既靠至高无上的宪法与法律,又靠人民群众起来监督。作为领导干部,要学法、懂法、问法,善于依法执政、依法行使职权;不受监督的权力、不受规范的行为、不受控制的欲望,必然导致腐败。 报告会还论述了公民法治素质的心理基础,强调个人意志要服从法律所代表的大多数人的意志,每个公民都要与法同行,把法纪规范作为为人处事的基本操守。政府部门必须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让法治理念通过文化形式渗透进公众心灵,成为公众普遍具备的精神和情操,自下而上调动起全体公民有序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