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02版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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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09-12-29期 第第02版版:要闻

两店铺违章招牌被拆除

城管部门表示,户外广告招牌未经审批一律拆除

本报讯(记者 杨海云通讯员 曾强)市城市管理局在进行市容市貌整治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的管理,严厉整治乱竖乱拉乱帖广告招牌的现象。昨日下午,该局对市区官山路与文明路交界附近两家店铺的门面招牌进行了依法拆除。 据执法人员称,此两店铺的招牌设置均没有经过城市管理部门审批,执法人员曾多次责令店主限期整改,但对方不予理会,于是组织人员依法处理。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执法人员的批评教育下,其中一间店铺的店员主动配合城管部门的工作,自己搬来梯子拆除违章招牌。城管部门有关人员提醒广大业主,所有户外广告招牌都必须在进行登记、经过市城市管理局批准后,方能设置;凡擅自乱竖乱拉乱帖广告招牌的,均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