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10版版: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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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09-12-17期 第第10版版:房产

广东3年内供7万套廉租房

无预售证不得收诚意金

15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房庆方一行做客广东 “民声热线”表示,广东计划在3年内供应7万套廉租房,该数量目前还不算高,接下来仍将加大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力度,同时鼓励支持自住型、改善型及中低价位房地产发展。 廉租房不建在市中心 政府保障性住房往往位于 偏远郊区,如广州金沙洲、大学城一带,由于生活配套设施和道路建设未落实到位,导致选择入住的低收入群体生活成本也大大增加。能不能在市中心或交通便利的地点建廉租房呢?房庆方解释说,根据相关规定,一般都要求各市建设保障性住房尤其是廉租房选择的地点要方便群众,但实际中往往因为中心地区地价高、拿不到便宜的地建房,所以才会退而选在较偏远的地方。 “不过,为了照顾低收入群体,群众除了选房,也可以选补贴,他们可在市区租房,再领取相应的住房补贴来缓解租房压力。”房庆方说。 无预售证不得收诚意金 来自韶关的李先生打进电话称,当地有个楼盘,图纸一出来就让市民交5万元定金,不交钱就不能预订,但交了钱也不能选房。对此,房庆方表示,开发商在未获得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定金或诚意金,一旦收取属违规。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后,购房者可与开放商在签约前约定相关细则交付定金。 拆迁条例仍然适用 北京大学法学院5位教授近日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废止或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关条款;同一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官员也向媒体透露,国务院正准备修改拆迁条例,目前已经进行前期的立法调研工作。昨日的 “民声热线”节目中,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教育处处长钟汉谋透露,建设部等相关部门已经就此问题来广东调研了很多次,估计近期会将相关意见提交国务院审议。在新条例未出台之前,《物权法》和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仍然适用。(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