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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09-12-16期 第A4版:茂名新闻

父亲弃脑瘫儿离家3年

妻子艰难持家盼丈夫担起父亲责任

本报记者黄楚凡 李宇玲报道 日前,电白岭门镇一妇女翠芳向本报求助,称丈夫阿安因不愿意继续抚养先天性残疾儿子,离家而去,此后一直对妻儿不闻不问。依靠替人理发而独自抚养儿子的翠芳日日以泪洗面,儿子的病情日益加重,需要动手术以防止病情恶化。翠芳希望丈夫能尽一份父亲的责任,筹钱并出面支持儿子做手术。 父亲离家3年母子艰难度日 前日上午,记者接到事主投诉前往电白县岭门镇,找到被夫遗弃凄凉度日的翠芳了解具体情况。翠芳现居住在由村委 会租出的一套临街的旧房子中,这曾经是她与阿安的“家”,现在只剩下翠芳与儿子小华居住。翠芳没有固定经济收入,仅在这套房子中腾出铺面开一家理发店,靠替人理发赚取生活费。记者看到,这间理发店布置 简陋,摆设着一些简单的理发工具。据翠芳称,理发生意时好 时坏,仅能确保自己与儿子三餐温饱。在铺面后方,是翠芳和 儿子的房间。房间仅置有一张 木床和桌子。由于经济困难,翠芳身上穿的都是亲戚朋友送的旧衣服。 翠芳向记者详细讲述了她与丈夫阿安的故事。两人于201年经他人介绍相识,同年农历12月6日按照农村习惯举行婚礼,并在204年补办婚姻登记手续。两人结婚后居住在村委会出租的房子中,一起搞理发生意。儿 子小华在2003年出生,由于先天性残疾,其左手左脚行动不便,头颈不正。出于对先天性残疾的儿子的不同看法,两人开始为此而时有争吵,夫妻感情日渐淡薄。2006年下半年,阿安正式离家,回到村中自己老家中居住,并对妻儿避而不见,也没再给过一分钱生活费。 翠芳说,这间小铺面是自己与儿子唯一的落脚点。家庭生变后,由于不想拖累同样困难的娘家,翠芳便带着儿子继续留在这生活。 翠芳与阿安的不幸婚姻,自然引起村中群众的注意。邻居张姨告诉记者,翠芳自从与阿安闹矛盾后,日子就十分难过,经常以泪洗面。在刮风下雨的日子, 翠芳的房子经常漏水,而无人照顾的小华也经常一个人在门口哭泣。当初阿安翠芳两人吵架 时,有时大打出手,翠芳身上伤痕经常可见。自离开家以后,阿安一直对翠芳和小华不闻不问。小华才6岁,翠芳一直一个人担着这个沉重的担子,阿安应该负起当父亲的基本抚养责任。 妻子艰难筹集手术费,希望丈夫负起父亲之责 与阿安感情生变,是翠芳的一大打击。而单靠自己的力量, 如何抚养小华长大,更是翠芳现在面临的最大难题。翠芳上星期带儿子到佛山看病,根据医生诊治,6岁的小华是由于脑瘫而导致左边身体行动不便。而小华的右手右脚也出现了类似的症状,为了防止病情恶化,医生建议尽快给小华动手术,手术费需要2万元左右。 翠芳拿出儿子小华的残疾证及日前到佛山看病时的诊断书,她称,小华因先天性残疾,左边身体一直难以控制。07年小华才艰难地学会了走路,翠芳又开始为他上学一事而奔波。“小华已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但大部分幼儿园在了解他的情况后,都以种种理由不肯接收。经过多方奔走,终于有一间幼儿园肯接收小华。”翠芳抹了一把眼泪。“ 小华的日常生活需要,我依靠理发生意能基本满足。但是学费、 手术费接连而 来,种种负担让我难以承受。” 翠芳说,“他走后就没有再给过钱来抚养小华,期间他有接小华过去他家住过两个月,后来很快又将孩子送了回来。阿安 不愿意要儿子,但我既然把他生了下来,我就一定会尽力把儿子抚养长大。只是,面前的路 好难走。目前,我最希望的是能 攒够小华的手术费,然后阿安能出面支持儿子动手术,使儿子身体情况能有改善。”看着家徒四壁的“家”,再看着踮着脚尖、走得磕磕碰碰的儿子,眼含泪光的翠芳表达对抚养儿子的决心与希望,但却又力不从心。 由于阿安一直不“现身”,翠芳为急于动手术的儿子心急如焚。经过一番考虑,翠芳表示打 算于明年春节后带小华去动手术,现今正努力工作赚取手术费用。而这也是对阿安的一种特殊形式的“等待”,希望他能在此期间回心转意,重新担起父亲的责任,出面支持小华动手术。 律师:对妻儿避而不见是极不负责的行为 茂名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副主任梁月瑛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阿安应当负起父亲的抚养责任,他对妻儿避而不见是一种极不负责的行为。法律规 定,父母有义务责任抚养儿子至拥有独立生活能力的18周岁。而小华属于残疾儿童,情况特殊,在正常情况下,阿安应与翠芳共同负起终身抚养小华的责任。翠芳可向法院提出申请,向阿安索要儿子的抚养费。 (本文相关事主均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