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下一版>

手机终端下载:

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09-12-16期 第A1版:要闻

市卫监所昨查处一起非法活动

未经备案非法义诊被查处

本报记者梁奈 通讯员谭科摄影报道 时至今日,商家借着医学讲座、义诊等形式推销产品的事件已屡见不鲜。昨日,茂名市卫生监督所接到市民反映,称有人在迎宾二路某酒店内举办了眼病患者复明工程中国行大型公益活动。经了解,该项活动未经市卫生行政部门登记备案,于是市卫生监督所马上派出执法人员进行查处。 10时许,执法人员来到了活动现场,记者随之也来到现场。在现场可以看到,活动已经开始,有10多名老人参加了此次活动。期间,有的工作人员正在向参加活动的老人推介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研制的军亮消云三联疗法;有的工作人员拿着不明 液体帮老人 擦拭眼睛;在现场还有一台红外线眼部检测仪器,一名身穿白袍的“教授”正在为群众检验眼睛。执法人员立刻要求活动负责人终止活动,并要求活动工作人员出示相关证件。当执法人员要求该“教授”出示《医师执业证书》等证件时,“教授”却借机溜走了。经过一小时调查取证,执法人员明确此次活动是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且部分 产品不 符合相 关规定,执法人员暂时扣押了一些产品。 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表示,义诊组织单位应该到市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且按照备案的义诊内容开展义诊活动。义诊活动中不得推销药品、保健品或者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广告以及从事其它商业活动,参加医疗、预防、保健等义诊公益活动的人员必须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经执业注册的医务人员。而该活动单位负责人员不能够当场提供此次活动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批准证明,且不能够提供该活动单位的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上述从事眼科诊疗咨询活动人员的《医师执业证书》,市卫生监督所可根据规定对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