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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09-12-09期 第A11版:中国新闻

证券首贪杨彦明死刑获准

6500万赃款去向成谜

本报综合报道 两次被判死刑,他却拒不说出6500多万元赃款的去向;案发前他曾两次畏罪自杀,被判死刑后他又一次次上诉。京城四大刑辩律师钱列阳为其辩护时曾提出,希望法院免他一死,为6500万公款留下活口儿,也让有可能收受了贿赂的贪官不得安生。检察院却认为,“零口供”不能成为杨彦明的免死牌。最终,经过5年四轮的审理,记者前日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杨彦明最终被核准死刑、立即执行。 2004年4月23日,中国银河证券公司北京营业部总经理杨彦明,在调任总公司工作前,被发现在其租住的房子里打开煤气开关自杀,煤气爆炸后引起大火,杨彦明被救出没有死成。人们发现,杨彦明在打开煤气罐之前还曾割腕自尽也没有死成。 经过抢救,杨彦明奇迹般生还,由此一个上亿元惊天大案浮出水面。银河证券公司发现,杨彦明在任期间,其负责的北京营业部被杨捅出一个上亿元的大窟窿,其中7000多万公款去向不明。 2004年5月21日,警方以涉嫌贪污罪对杨彦明进行立案侦查。后其被以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起诉。起诉书指控杨彦明的贪污数额为7216万余元。其还被控于2000年8月至12月,将该营业部2480万元资金挪至其个人控股的北京佳杰堂物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购房等经营使用,至案发前,尚有1270万元未退还。 2005年9月8日,北京市一中法院开庭审理杨彦明贪污、挪用公款案。面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和对7000多万元赃款的追问,杨彦明只回答了这样几句话:“这些事实全部不存在”、“我记不清了”、“我不回答这个问题”、“我没经手,也没有占有”。 当天与杨彦明一同受审的财务主管章蓉在法庭上说,1999年营业部有了资产管理业务以后,杨彦明多次指示自己从营业部提取现金,这些钱都是杨彦明让自己从一些“特定”账户上提取的。杨彦明拿到这些钱后,从没有开具任何手续凭证,她曾记了一本流水账,但被杨发现后就销毁了。 在检察机关拒不交待7000万元赃款去向的杨彦明,法庭上也像吃了秤砣,对赃款去向死不开口。 市一中院经过审理,以杨彦明贪污、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其拒不交待巨额赃款的去向一审判处杨彦明死刑、立即执行。杨彦明也成为“零口供”被判死刑的贪官第一人,其也是中国证券死刑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