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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09-12-09期 第A10版:中国新闻

黄冈原统战部长获刑13年

先后74次非法收受现金、购物卡等

本报综合报道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原黄冈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总工会主席操尚银受贿案、原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高勇受贿案分别作出一审判决。 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08年期间,操尚银利用担任上述职务的便利,先后74次非法收受或索要郑某等20人的现金、购物卡等物品,折合人民币150余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另查明,2008年6月,中共湖北省纪委根据举报材料,对操尚银进行审查后实施“两规”措施。“两规”期间,操尚银主动交代了前述非法收受郑某等20人财物的事实,并退出了全部赃款。 法院认为,被告人操尚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操尚银归案后能退出全部赃款、且自认其罪,还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判决:被告人操尚银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08年期间,被告人高勇在担任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期间,先后33次收受个体建筑商陈某、马某等七人的人民币共计65.5万元,并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法院认为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遂判决:被告人高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