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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09-12-07期 第第8版版:新闻超市

对妻妹强行不轨男子获刑7个月

据 《楚天都市报》报道 与妻子闹离婚,潜入姨妹房间行不轨。前日,湖北硚 口区法院一审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对男子陈某判刑7个月。 今年4月3日清晨7时许,女青年红红 (化名)正在床上睡觉,妹妹上学去了未将卧室门关好。姐夫陈某悄悄进屋坐到她床边。红红惊骇,陈某突然掀开被子,将咸猪手伸进她的内衣,并欲强行脱去。 红红拼命挣扎,并大声呼救。有女邻居闻声赶来,见红红披头散发跪在床边地上,陈某从身后将红红抱着,遂大声呵斥陈某离去。 红红考虑再三,报警。陈某竟无耻地向警方辩解 , “在与老婆闹离婚,两姐妹长得太像,所以一时冲动”。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以暴力手段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