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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09-12-07期 第第7版版:晚报论语

收入分配改革关键词不仅是钱

石敬涛

当前,居民收入总体稳步增长的同时,不同群体之间收入差距拉大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而媒体有关“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过低”、“干得多,挣得少”的报道,拨动着民众敏感的神经。 报道中小人物“终日奔波苦、一刻不得闲”的生存状态,其实就是我们的生存状态;他们 “收入来得不容易”、“大家工资都比我高”、“何时不再捉襟见肘”的感叹与无奈,也是我们的感叹与无奈。 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已经大到什么程度?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测算,目前中国居民基尼系数早已超过0.45的红色警戒线。有统计显示,205年电力、电信、石油、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职工人数不到全国职工总数的8%,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总额估算却占到了当年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8%占有5%”令人惊讶。 如何才能让人们“劳有所得”、“干有所值”?单纯提高劳动者收入并不是全部。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在《作为能力剥夺的贫困》一书开篇说道:“贫困必须被视为是一种对基本能力的剥夺,而不仅仅是收入低下”。他的这一思想已经被联合国机构接受并发展为人类贫困指数概念,也对当前我们的收入分配改革不无启迪。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收入绝对值确实在不断提高。然而,在收入普遍水涨船高的情况下,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却日益扩大,社会公正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这显然不只是收入低本身的缘故,而是像阿马蒂亚·森说的,是人们不具备某些“基本能力”的结果,比如普通民众不像富人那样拥有经济资源配置的控制力、话语权,比如社会缺乏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机制,比如官商勾结,比如垄断,比如市场机会不均等、公平竞争机制缺乏,等等。 所以,真正让人们“劳有所得”、“干有所值”,并不仅仅是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问题,也不仅仅是“钱”的问题,只提高收入实现不了社会公正。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应该更宏观,更全面,更超越,能站在给予民众“基本能力”的高度上,作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出发点,而不是简单的涨工资、鼓腰包。只有从培养、维护这种 “ 基本能力”入手,去加强有关制度构建,收入分配改革才能向着公平公正的目标更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