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02版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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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09-12-02期 第第02版版:要闻

科学发展 法治环境

我市举行法治茂名宣传教育周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启动仪式 陆庆彪何成华等领导出席

本报讯 (记者 许巨滔 通讯员 唐国奕)昨日上午,我市在中心广场举行2009年法治茂名宣传教育周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启动仪式。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陆庆彪,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何成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汉瑞,副市长陈亚春,以及公、检、法、司和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市直副处级以上单位领导,茂名学院法律志愿者等出席了启动仪式。 据了解,省委十届第59次常委会议决定将每年12月第一周定为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科学发展·法治环境”是今年法治茂名宣传教育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 陆庆彪在启动仪式上强调,要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为指导,深入开展“科学发展·法治环境”主题活动,大力提高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突出宣传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法规,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龙头带动全民学法用法,坚持依靠人民群众推动法治实践,为我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全面开展法治茂名宣传教育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推动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 何成华要求各级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的职能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不断发展;要结合科学发展和法治环境主题,紧锣密鼓开展各项活动,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全面法制教育,着力弘扬法治精神,培养公民法律意识,为科学发展、法治环境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