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01版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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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09-11-14期 第第01版版:要闻

积极预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职务犯罪

茂南检察院:新时代农民百姓“红管家”

本报讯(记者 梁小麟 通讯员 曾涛 林骐)茂南区检察院坚持从 “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构建预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职务犯罪工作管理机制,确保新农合基金使用规范、安全,努力减少和遏制发生职务犯罪,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效地保障广大参合农民既得利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近两年多来,该院协同区公安机关,共为国家追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近10多万元。今年1至6月,全区农民有31815人次获得了住院医疗费补助1826万元,节余基金3300多万元,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健康发展,得到区委、区政府的肯定及社会各界的好评,被誉为新时代农民百姓的“红管家”。 “联席”制度:防患未然 该院积极与区财政局、卫生局等部门协商沟通,建立健全联席工作制度和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制度,认真把预防工作做在前头,从源头做起,共同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预防工作,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安全。 该院经常组织人员分期分批到该区医疗卫生部门及各镇上法制教育课,通过以案释法,对各镇农合办人员、卫生院医务人员大力开展警示教育,从而最大程度上杜绝在审查、审批和核拨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和防止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套取基金的违法现象发生,同时,也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自觉参与到预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务犯罪工作中来,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透明”管理:取信于民 茂南区检察院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医保资料信息共享制度,督促全区建立健全统一的新农合医疗补偿报销登记制度、审核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合作医疗公示制度等,协助区镇主管部门或机构建立健全新农合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特别是下大力气抓好在公示制度方面的工作,目前,各镇村、各卫生院均建立公示栏,并通过公示栏和政府网站公开公示参合农民的姓名、住院天数、医疗金额、报销补偿等情况,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和社会监督,拓宽了新农合信息宣传渠道和沟通交流平台。 2007年,该院在预防调查中了解到,镇盛、袂花、公馆等镇存在9起农民利用假发票、假凭证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的个案,导致住院报帐金额明显加大,该院第一反应:坚决查处。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梁秦华立即带领小组人员开展查处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工作,并经该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过深入调查取证,共查出涉案金额39236元。不到一周时间就把被骗取资金全部如数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