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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09-11-13期 第第5版版:茂名新闻

市城市管理局昨再雷霆出击整治违法搭建

拆除西粤中路12处违法建筑

本报记者刘锋兰 通讯员何国金 曾强报道 自今年10月下旬市政府研究决定将规划监察执法职能划归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后,城管局强力推进拆违工作。前天,市城市管理局有关领导前往市区西粤中路一带调研违法建筑情况,要求有关业主必须于当天自行拆除所搭建的临时棚屋棚架,但截至当天晚上那些违法建筑物仍没有拆除。昨天上午,市城市管理局组织100多名执法人员,将西粤中路茂丰花园北面的大片违法建筑物强行拆除。市公安局茂南分局派出数十警力配合行动。此次行动共拆除了200多平方米的违法建筑。 调研 要求业主自行拆除违法 建筑物 前天,市城市管理局主要领导带领一干执法人员前往市区西粤中路,详细检查了西粤中路茂丰花园北面的违法建筑物的情况。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现场看到,这些违法建筑物大多是用竹、木、铁皮、石棉瓦等材料搭建的棚屋,也有一些是砖土混建屋。据城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棚屋全都是未经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搭建的违法建筑物,之前已多次通知有关单位或个人限期拆除,但至今没有拆除。 由西粤中路往东几十米的一处空旷地正在搭建一大片的棚架,据附近某村村民称,该村准备在此处搭建一个市场。执法人员来到现场时, 施工工人仍在继续砌砖,执法人员当即要求他们停工。市城市管理局的领导与相关业主进行了交谈,要求他们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主动拆除这些违法搭建的临时棚屋棚架,否则城管部门将强行拆除。执法人员在每一处的违法建筑物张贴了 《强行拆除通知书》,限定业主11日11日自行拆除自己所搭建的违法建筑物,逾期不拆除的,城市管理局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从11月12日开始,对上诉违法建筑物强行拆除。 行动 强行拆除一批违法棚屋 截至11日11日晚上,西粤中路茂丰花园北面的违法建筑物仍原封不动。昨天上午,市城市管理局出动100多名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展开拆违行动,茂南公安分局派出数十警力配合行动。执法人员用警戒线将建筑物围起,广播告知各业主和群众即将开始依法拆违工作,要求大家配合,不得妨碍拆违行动。市城市管理局的领导在现场指挥,确保拆违工作顺利进行。 执法人员将勾机、推铲机驶入现场,首先拆除了靠近路边的一间违法搭建的饭店。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最大限度地做到 “人性化”,先将饭店内包括经营工具在内的一切物品搬出来,再用勾机、推铲机将违法建筑推倒拆除。紧接着,执法人员又拆除了饭店背后的一批违法搭建棚屋,以及尚在搭建中的 “市场”。记者看到,随着拆违行动的持续进行,个别业主也开始主动拆除自己所搭建的违法建筑物。 据统计,昨天上午,市城市管理局在西粤中路茂丰花园北面共拆除了12处违法建筑物,面积达263平方米。 要求 绝不能为牟取私利违法搭建 据悉,城市管理部门近期将大张旗鼓地整治违法建筑,规范城市建设,维护城市面貌,保护公众利益。城市管 理部门希望广大市民和相关业主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建设报批程序,共同维护城市建设的良好发展局面,绝对不能为牟取私利而随意搭建违法违规建筑物。城市管理部门还要求那 些违法违规的业主要配合整治,主动将自己所搭建的违法建筑物自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