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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09-11-06期 第第6版版:晚报论语

民众咋知道医生是否有执业资格?

■双洎河

北京大学医学教授熊卓为,最终死在了生前从事研究的北大医院。当时抢救的主治 医生,有些只是北大医学院的在校学生,并无行医资格。在熊卓为死亡3年之后,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北大第一医院的诊疗跟熊卓为的死亡有因果关系(11月5日《茂名晚报》)。 尽管这一事件至今已三年,但经媒体报道后,仍给人以震撼与困惑。震撼之处在于,北大医学教授死在北大医院手术室;困惑在于,到底当事医师是否具有执业资格证,这一行为是否构成“非法行医”? 针对这一报道,11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正式发表书面说明,否认医院存在“非法行医”,而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则回应“报道完全属实,图像摆在这里,不存在任何问题。”双方各执一词,谁是谁非?民众该相信谁?无论是案件当事人还是记者,在有关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均没有查到医生执业资格的记载。而事发后北大医院 却拿出了一些医生的相关证明。那么,一位医生是否具有执业资格证,民众如何才能知道? 对待这一问题,笔者认为不管是各家医院,还是卫生管理部门,都必须尽快提上日程。事实上,要想让民众简单准确地了解一位医生的 “身份”,并不算难。 对于医院来说,确认一位医生是否具有执业资格,是首先必须把好的第一关。确认该 医生有从医资格后,医院有必要在每位医生的胸牌上直接注明基本的信息,尤其是执业资格证的编号;同时,也有必要在医院的网站和门诊大厅医生的公告栏里,标明相对应的基本信息,以备患者的查询与监督。 当然,也许有医院会弄虚作假、把没有从医资格的医生对外宣称有资格,那么就需要卫生管理部门建立一套人人可查询的系统。一方面,在固有的网站系统内,供患者随时查询医生的执业信息,另一方面,应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并且,对一些疑问,及时向公众解释。比如,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称“为熊卓为施行手术的主治大夫李淳德系我院骨科主任,是医院的注册医师,其他相关医师亦不存在‘非法行医’的情况,本案涉及的住院医师于峥嵘亦已取得医师资格。”而央视记者调查时,在卫生部公布的执业注册医师查询系统中并没有找到三位医师的信息,原因何在?在这种情况下,普通民众又如何辨认一位医生的真伪? 此外,卫生部称我国刑法对于“非法行医”的具体界定,不包括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从事临床实践活动,因为“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指导医师的监督、指导下,可以为患者提供相应的临床诊疗服务”;但是还有规定,“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参与医学教育临床诊疗活动必须由临床带教教师或指导医师监督、指导,不得独自为患者提供临床诊疗服务。”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承认 “住院医师刘希高未请示上级医师而擅自开具处方的行为”违规,那么,一个新问题随之产生,这种违规的 “临床实践”是否算是“非法行医”,是否要承担责任?谁来承担责任,是个人,还是医院? 一个年轻而优秀的医学教授意外去世,令人遗憾;而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不应该只是当作个案看待。期待随着案件 二审的进行,能够明确这些疑问,寻找到善后的办法。而这, 也许才是避免下一个类似悲剧出现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