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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09-10-23期 第第13版版:中国新闻

山西护矿村民遭砍杀事件

14人被批捕

本报综合报道 记者从山西省吕梁市获悉,吕梁市公安局昨日提请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将参与白家峁煤矿恶性群体性事件的14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鉴于此案社会影响恶劣,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已提前介入。 吕梁市公安机关调查,10月12日,山西三兴煤焦有限公司保卫科科长李保明等人组织近百名护矿队员、社会闲散人员和“两劳”释放人员,手提木棍、砍刀,分乘十多辆车赶到临县林家坪镇山西三兴煤焦有限公司白家峁煤矿,与白家峁村村民发生冲突、械斗。在冲突过程中,白家峁村村民郝兔照被汽车当场碾轧身亡,3名受重伤的白家峁村村民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4名受伤的白家峁村村民仍在医院治疗,暂时没有生命危险。 公安机关初步查明,案件是由白家峁煤矿矿权纠纷引发的。临县白家峁煤矿始建于1984年,属白家峁村集体煤矿。煤矿先后经过三轮承包、出让,到2008年由山西三兴煤焦有限公司经营。2008年10月,白家峁村委会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称2002年4月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核发白家峁煤矿采矿许可证时,将采矿权人由“临县白家峁煤矿”变更为“山西三兴煤焦有限公司”,经济类型由 “集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2009年6月,太原市中院一审判决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提出司法建议:恢复原有采矿权人、矿山名称以及经济类型。7月,白家峁村部分村民进驻白家峁煤矿,赶走了矿上工作人员。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不服太原市中院一审判决,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9年10月16日,山西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太原市中院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