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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09-10-14期 第A8版:新闻超市

无业女子办6张信用卡挥霍40万获刑14年

据《重庆商报》报道 江北50岁的无业妇女许小芊(化名)刷卡消费近40万元,用来买名牌衣服、化妆品等。前天,记者从重庆渝中区法院获悉,上月底该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许小芊有期徒刑14年,处罚金30万元,并责令其退赔相关单位损失。 今年9月底,渝中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许小芊使用信用卡透支后,经银行多次催收,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恶意透支本金及利息,数额特别巨大,且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考虑到许小芊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