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02版版:要闻

下一版>

<上一版

手机终端下载:

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09-09-09期 第第02版版:要闻

联合整治到位 化州规范瓶装液化气市场

本报讯 多年来,由于瓶装液化气价居高位,市民苦不堪言,意见不少。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多次召开会议讨论如何治理液化气这个市场,并作出专门批示,由纪委监察部门牵头,组织建设、工商、物价部门联合整治这个市场。 瓶装液化气的经营在化州市几乎属独家经营,垄断了市场,价格有涨无降,市民怨声载道;对这个涉及民生问题的大事,该市纪委领导接受任务后立即成立由纪检、监察、建设、工商、物价部门人员组成的整治小组,进入液化气经营单位和整个市场进行调查,找出液化气价高位的原因,与经营单位讲明国家的政策,提出整治方案,并由市政府出台下发了《化州市瓶装液化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把液化气的采购、管理、销售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管理,严格规定液化气经营者要按照物价部门指导价进行销售。经营整治每瓶价格下降差额约达10元左右,与周边县市持平。 与此同时,该市纪检监察部门把整个液化气市场的管理环节进行分工,规定主管部门即建设局全面管理液化气市场,工商部门把好质量、计量的管理,物价部门把握好指导价的管理。属那个环节就由那个部门管理,那个环节出问题,就问责那个单位领导。由于各个环节管理到位,使该市的瓶装液化气市场进入了规范有序的经营销售,价格趋于合理稳定。(庞世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