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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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原副主席获刑18年
本报综合报道 8月31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以贪污罪、受贿罪两罪并罚,判处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孙瑜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法院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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