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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09-08-31期 第第02版版:要闻/时评

李军,银行喊你回家改名

因名叫李军的人太多,银行说为客户安全考虑,拒绝了一名叫李军的客户在东莞东城路上的一家银行开户。(8月28日《广州日报》) 公民出生时无法自主决定自己姓甚名谁,姓名大都是父母或者其他人给起的,长大后银行决定要不要你这个客户,这对公民而言,显然有失公平。银行为此解释说,这是因为银行系统有限制,超过300个同名同姓者,就不能再开户了,这是出于对客户安全的考虑。 银行考虑客户的安全是其责任和义务,但制定这种僵化死板的规定,却只能给客户添麻烦。银行的系统是银行自己设计的,那么试问,这300个同名同姓者的标准,是如何制定的,依据又是什么?为什么不是100个或者是500个呢? 况且,作为公民身份最重要识别依据的居民身份证,每个人的号码都是不同的,怎么能说同名同姓就危害到客户资金安全了呢?银行的这种荒唐规定,也充分说明了国内银行的服务意识确实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 即使从法律角度而言,银行对这“第301个李军”的拒绝,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银行和出租车一样,都有着强制缔约义务——出租车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载,而银行在市民拿着合法身份证到银行开户、存钱时,银行也是有义务来满足市民的需求,如拒绝那就属于违约行为了。 理论上虽然这么说,但公民为了在一家银行开个户头,就得去和银行打一场官司,这个代价是否有点大?看来,这名叫李军的客户,如果真想在这家银行办理业务,那就只能回家改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