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01版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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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09-08-16期 第第01版版:要闻

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我市启动专项行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

本报讯 (记者 刘美华 通讯员 王珠球杨瑞娟)为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昨天上午,我市公安机关举行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启动仪式,拉开了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序幕。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从昨日起至10月15日结束,为期两个月时间。 集中整治期间,作为整治酒后驾驶行动主力军的 我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重 兵上路,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并 针对高发区域 和高发时段,高密度部署勤务,提高拦 查频率,对有酒后 驾驶嫌疑的车辆和驾驶人严格检查;着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特别是要会同新闻媒体大张旗鼓 地进行宣传,努 力扩大 教育面;多管齐下,切实开展综合治理,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运用各种手段,齐抓共管;要严查严处,严格文明执法,在专项整治期间,根据公 安部的要求,对酒后驾驶的,将严格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从严处罚,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 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集中整治期间,我市除按照公安部的四个“一律”查处酒后驾驶外,还按省公安厅的要求增加“一律”,即公务员酒后驾驶被查,一律抄告当事人所在地纪检监察部门。对酒后驾驶,无论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都一视同仁,从严处罚,绝不允许开口子,绝不搞下不为例,要让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碰、不想碰的高压线。公安民警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不处罚、从轻处罚或者为酒后驾驶违法人说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公安交警部门希望广大驾驶员必须对酒后驾驶的危害性有充分的认识,在有驾车任务的情况下,要做到滴酒不沾,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如发现驾驶员存在饮酒行为,要制止其驾驶车辆,如无法制止,要自觉拒绝乘坐车辆,并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 昨天上午,市交警部门还联合博雅亲子俱乐部一起组织了 “交通安全宣传夏令营”活动,近百名家长及孩子们参观了交通监控中心设备和观看了交通教育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