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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09-08-13期 第第4版版:茂名新闻

2010年前完成文化体制改革

我市昨举行文化体制改革政策学习培训班

本报记者林一帆报道 昨日上午,按照省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并结合我市的实际,全市文化体制改革政策学习培训班在市迎宾馆举行。据悉,我市是省第三批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市,2010年前要全面完成文化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省文改办副主任姚军毅博士出席培训班并作专题辅导报告。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陆庆彪出席培训班并作讲话。 昨日,来自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土局,及市直有关单位领导、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名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等60多人参加了本次培训班。培训班上,姚军毅讲解了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介绍了全国各地开展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典型经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和市国土局的领导,也对文化体制改革中涉及到的财政、税务及土地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我市2010年前要全面完成文化体制改革任务。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方面,我市要加快事业单位转企业单位改制工作。目前,我市市、县两级共有经营性文化企事业单位19家,其中新华书店5家,电影公司5家,艺术院团6家,戏院、影剧院2家,演出公司1家。除市电影公司、市演出公司已于2004年10月转制为企业以外,其余17家仍为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其中对市场竞争力强、资源优势未得以充分发挥的单位,通过资源整合,逐步有序地缩减国有资本,引进社会资本进行公司制改造。 对于新闻媒体,我市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实行事业体制,由政府重点扶持。新闻媒体中的广告等经营性部分,可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转制为由新闻媒体作为出资人和控股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公司制企业。 在公共文化服务方面,我市争取至2010年,实现市有图书馆、博物馆、群众艺术馆、档案馆、体育馆,县(市、区)有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城市社区有综合性文化设施的目标。 对于文化产业,我市要进一步加快该产业发展。目前,我市有文化产业单位2千多家,营业收入达8亿多元,文化产业已成为我市的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我市要积极扶持印刷复制业、图书报刊发行业、广播电视业、文化旅游业、文化娱乐演出业以及互联网业的发展;按照适度集中、形成规模、体现特色的原则,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基地、2-3个文化产业园区。 据悉,按照中央的部署和省委的要求,我省作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2010年前要全面完成文化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2006年,我市被确定为全省第三批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市后,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着力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和广电网络、新华书店改革重组工作;积极探索新闻媒体宣传与经营“两分开”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