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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09-08-03期 第第04版版:国内/城市纵横

城市规划管理知识

行车视距与视距限界 (1)行车视距 机动车辆行驶时,驾驶人员保证交通安全必须保持的最短视线距离称为行车视距。行车视距与机动车制动效率、行车速度和驾驶人员所采取的措施有关。行车视距一般分停车视距、会车视距、错车视距和超车视距等。 停车视距:机动车辆在行进过程中,突然遇到前方路上有行人或路面障碍物,不能绕越,必须及时在障碍物前停车,其保证安全的最短距离称为停车视距。停车视距由驾驶人员反应时间内车辆行驶距离,车辆制动距离和车辆在障碍物前面停止的安全距离组成。 会车视距:两辆机动车在一条车行道上对向行驶,保证安全的最短视线距离,称为会车视距。一般根据实际经验,会车视距常按两倍的停车视距计算。 (2)视距限界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要求道路及道路两旁提供一定的视距空间以保证行车安全,称为视距限界。主要有三种: 平面弯道视距限界:按照车辆行驶轨迹及保证行车安全所需的停车视距,画出驾驶人员所应保证的视线,弯道上诸条视线组合成行车应保证的视距空间,诸视线的包络线即为弯道内侧的视距限界,并由此决定弯道内侧的道路红线位置。 纵向视距限界:车辆翻越坡顶时,与对面驶来的车辆之间应保证必要的安全视距,安全视距约等于两车的停车视距之和。通常用设置竖曲线的方法来保证,并以竖曲线半径来表示纵向视距限界。该竖曲线半径即为凸形竖曲线的最小半径。 交叉口视距限界:由两车的停车视距和视线组成交叉口视距空间和限界,称为视距三角形,依此作为确定交叉口红线位置的条件之一。通常按最不利的情况,考虑最靠右的一条直行车道与相交道路最靠中间的直行车道的组合确定视距三角形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