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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09-07-02期 第第24版版:娱乐新闻

周杰车祸案:北京交管认定其“弃车逃逸”

昨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朝阳交通支队对周杰车祸案公布责任认定:周杰超速行驶为主要责任,出租车司机高某为次要责任,两名乘客无责任。据悉,处罚结果将在五日内公布,相关当事人可在三日内提请复核。 今年6月2日凌晨3时45分,周杰驾驶未悬挂号牌的座驾在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发生车祸,造成出租车及车内两名乘客受伤。周杰在报警后称赴医院看病而离开现场,并于当日16时许到朝阳交通支队接受调查。 事故发生后,朝阳交通支队民警依法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并对两位司机进行酒精含量检测。交通队表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周某事发时属饮酒驾车。而出租车司机高某则无饮酒驾车行为。最终,交通队依法认定:周杰驾驶车辆超速行驶,且弃车离开现场,为事故主要责任人。